機車開放行駛內側車道宜審慎評估辦理
提供單位:公路總局 公告日期:2013/10/24 上午 11:08:16 公告期限:2013/10/24 ~ 2014/1/24
有關今(24)日媒體報載「解禁 機車開放騎內車道單向二或三車道鬆綁 『還基本路權』」。考量機車行駛外側車道易與靠站之公車、計程車等車輛產生交織衝突。為兼顧機車合理路權及行車安全,本局係依下列原則檢討改善所轄道路車道配置使用情形(含快、慢車道)
一、單向配置2車道(含)以下時,除有特殊考量因素外,原則均開放機車行駛。
二、都會區單向配置3車道時,將請本局所屬各區養護工程處考量路段肇事紀錄、公車停靠、路邊停車等因素審慎評估並提報當地道安會報同意後開放所有車道供機車行駛及配套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
三、單向配置4車道(含)以上時,原則自外側起算第4車道(含)以上之車道均禁行機車。
此外,考量各地交通特性不盡相同,如各地方政府道安會報有與上開原則不同之決策,本局仍予尊重,惟本局仍將持續協調地方政府朝開放機車原則努力。
承辦單位:規劃組
聯 絡 人:李忠璋組長02-23113456 分機8000
卓明君科長02-23113456 分機6100
到底是別人就事論事批判到紅牌的違規就是看見紅牌就眼紅?
還是有些人看見紅牌違規入鏡就開始睜眼說瞎話紅牌的一切都是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