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rpleveil wrote:
台灣高速公路超速取締標準是GPS 120
一般行駛內二車道的車子都是維持約GPS 110~115上下的車速
你用100~105在開車, 只要一個煞車就會剩不到100的時速
這才是造成車流不順和後車需要變換車道的隱藏肇事主因
慢車請愛用外側車道
首先,法規所規定的是內一車道為超車道,但是並沒有說內二車道是當做超車道使用,假設我內二車道開到GPS 118了,那你要是要超車,不就要118+N才能超過我,那換言之是我害你超速了。
另外你如何確定 取締標準 是用GPS的方式呢?有沒有更明確的證據呢?台灣測速方法,所以使用GPS來測速是真的嗎?我就算用GPS 105~110跑,如果前車沒狀況我為何要踩煞車啊?這不是本末倒置嗎?肇事主因很多種,但是超速絕對是其中一種,不然可以去問國道警察,他一定跟你說你就乖乖開在110裡就安全了。
chu5955 wrote:
限速110我開118不曾收到罰單更顯少有人左右刷卡...國警還曾內線還幫我驅離龜車哩!!!118會很快嗎???在規定範圍安全下跟上車流不影響他人或不跟車流也要預留超車空間給他車,這才是用路最基本道德。
同意你的要保留給人家一些超車空間,但不是讓人把我的安全距離當做超車距離。118真的不快嗎?你確定你的表速一定準嗎?先前開了一台小車時速100了,跟現在的車相比表速才85............
咪芮哆 wrote:
高速公路都進步到全程收費時代
收錢歸收錢....但行車效率一直沒進步^^
是駕駛人問題還是交通警察取締不彰???
可能跟大部份的車子表速不正確有關係,如果行車效率跟行車安全都能兼顧我想才是正確的方向。
sam5566 wrote:
建議國道開放速限提高到130就好啦
幹嘛取締呢?
我也希望可以提高上去,最好跟德國一樣可以無限,但是希望出事率要趨近於零,不然一整個塞會更慢的。
養樂多萊姆 wrote:
應該建議110以下開外車道 120開中車道 內線就是超車道 不然開卡車的真的很可憐 在外車道要超車碰到像樓主這樣的車速 又不能開內線 請樓主自己想想看吧
卡車的車速是90吧,我都開到GPS 110了,還在逼車的也是滿賤的,他大概以為我們沒有海放它的能力吧,不是我要為它想一想,它怎麼不去為那麼被逼車致死的人想一想呢?如果真的前方就是一堆車了,人家突然煞車不會撞成一堆嗎?
孕婦被逼車這個只不過是去年的新聞吧,大家還記憶猶新吧。
t3629655 wrote:
拆掉收費站後感覺開快車的人越來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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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這句話的人表示是無感之人,平常開車應在 80以下(恕刪)
怎麼覺得怪怪的....

反對這句話的人,表示是無感之人。←到這裡我覺得正確。
平常開應在80以下←這裡就不對勁了。
= = = = =
「有感的人」會覺得開快車的人變多,表示他原本開的不快,所以覺得拆掉收費站後開快車的變多了。
「無感的人」沒有覺得開快車的人變多,表示平常就開這速度,所以沒有因為拆掉收費站而感覺開快車的人變多。
故,反對這句話的人表示是無感之人,平常開車應在 80以下,這句話邏輯是錯誤的。
應該改成:反對這句話的人表示無感之人,平常開車應在 110以上


t3629655 wrote:
怎麼覺得怪怪的....囧
反對這句話的人,表示是無感之人。←到這裡我覺得正確。
平常開應在80以下←這裡就不對勁了。
= = = = =
「有感的人」會覺得開快車的人變多,表示他原本開的不快,所以覺得拆掉收費站後開快車的變多了。
「無感的人」沒有覺得開快車的人變多,表示平常就開這速度,所以沒有因為拆掉收費站而感覺開快車的人變多。
故,反對這句話的人表示是無感之人,平常開車應在 80以下,這句話邏輯是錯誤的。
應該改成:反對這句話的人表示無感之人,平常開車應在 1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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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之前過收費站你都以 110通過了,拆掉後你也以 110通過所以你沒有覺的變快了......(恕刪)
拆掉前.開多少通過我是不知道..
但是你後面那句..拆掉後你也以 110通過所以你沒有覺的變快了
都拆掉了..是要通過啥??
是在幻想說收費站還在的意思嗎??
每兩個禮拜開車來回嘉義板橋一趟.. 超車不等於超速..你的最高速限.也不等於別人的最高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