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告我女兒毀損後視鏡 更新 2/18和解內容==3/24還要開庭


peirreflame wrote:
當爸爸的 看到女兒哭...(恕刪)



重點車主報的價實在是太離普?我要怎麼和解??

車主的車都14~15年了?難道要我賠個全新的阿

中古8000新品18000?

跟我查的價跟本是天差地遠? 重點是要折舊不是嗎?

跟我查到的中古跟新品價都差好幾倍

老實說看樓主的圖
對方停在這種路上沒收後照鏡嗎?
不過搞到上法庭的話也未必會被飆啦
要新品是有點超過了
然後要和解的話還是先去調解委員會吧
樓主要堅持自己的立場 表明自己有意和解
可是對方開價太貴
接著附上自己找的相關資料
1. 沒有故意的行為或明顯的過失,刑法的毀損罪不會成立,就算去告也不會起訴,只有民事的賠償問題。
2. 材料的部分可以主張折舊,Lupo折下來新品就算是用一萬八去算,殘值也沒剩多少了。
3. 台北有一家專門賣VAG零件的,孤狗一下"VAG PARTS",新品不過是三千多。
4. 敬告對方,如果不要亂敲竹槓,賠他一支新品幫他裝到好算是很有誠意了,如果要盧的話就慢慢來告,到時用你找到的價錢還請他自付折舊。
5. 沒有撞到你女兒就難以歸責於後車,除非你能證明後車按喇叭有明顯過失並且和你女兒撞壞人家車子有因果關係。若後車聲稱按喇叭是為了提醒你女兒避免碰撞也十分合理。對方停車的地方沒有紅線,沒有妨礙交通,交通規則也沒有規定停車要收照後鏡,他的車是靜止狀態,告不到他傷害。
6. 你女兒撞壞他的車是事實,除非你能證明他的照後鏡本來就破了,否則就算他告不成你,你也告不了他誣告或詐欺。
7. 跟對方談判的過程請全程錄音,如果對方用非理性(如不斷騷擾)或恐嚇的方式(揚言提告是法定權益,不算恐嚇)要求你賠償,可以告對方強制罪或恐嚇取財。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違反以下討論區規則:
重點有兩個
有沒有違停、誰去碰誰

看來是沒有違停
你女兒去碰對方的車
那就協商賠償吧

協商不成
還是走調解、法院的路

你不賠
他可以告你
告什麼不重要
目的只是要求賠錢

你也可以告他
只是能否成立的問題

另外
雙方都不能互控誣告
(誣告無法成立)

cgk7474 wrote:
重點車主報的價實在是...(恕刪)


已經說過了 -找家兩造認可修車場 銀貨兩訖

只是小事 必須心平氣和 容易解決 無須動怒 告阿告的 你告我我告你的 沒這麼嚴重吧?!

cgk7474 wrote:
我先說明我貼的圖是用...(恕刪)


1.對方要告故意破壞後視鏡,絕對告不成

2.女兒先去驗傷,必要時告對方過失傷害,先讓自己有籌碼可談判

3.主張折舊給付

4.樓主最多賠錢不會坐牢,樓主如果告對方過失傷害,對方是要坐牢的


5.如果能賠錢就賠吧,畢竟真的撞壞對方的後視鏡~~~

這位大大講的很棒樓主可以參考 我想樓主不滿的地方應該是被敲竹槓

其實樓主女兒去告傷害只是一種手段 主要是提醒對方不要藉機敲竹槓 傷害成立與否是檢察官判定

在未開庭前都可以撤告 就算開庭也可以撤告 只是有點浪費司法資源

要告的話就拿驗傷單去派出所提告就可以 徹告也是去派出所在做一份筆錄

我都教一些壞的 好孩子不要學我

raven77 wrote:
1. 沒有故意的行為或明顯的過失,刑法的毀損罪不會成立,就算去告也不會起訴,只有民事的賠償問題。
2. 材料的部分可以主張折舊,Lupo折下來新品就算是用一萬八去算,殘值也沒剩多少了。
3. 台北有一家專門賣VAG零件的,孤狗一下"VAG PARTS",新品不過是三千多。
4. 敬告對方,如果不要亂敲竹槓,賠他一支新品幫他裝到好算是很有誠意了,如果要盧的話就慢慢來告,到時用你找到的價錢還請他自付折舊。
5. 沒有撞到你女兒就難以歸責於後車,除非你能證明後車按喇叭有明顯過失並且和你女兒撞壞人家車子有因果關係。若後車聲稱按喇叭是為了提醒你女兒避免碰撞也十分合理。對方停車的地方沒有紅線,沒有妨礙交通,交通規則也沒有規定停車要收照後鏡,他的車是靜止狀態,告不到他傷害。
6. 你女兒撞壞他的車是事實,除非你能證明他的照後鏡本來就破了,否則就算他告不成你,你也告不了他誣告或詐欺。
7. 跟對方談判的過程請全程錄音,如果對方用非理性(如不斷騷擾)或恐嚇的方式(揚言提告是法定權益,不算恐嚇)要求你賠償,可以告對方強制罪或恐嚇取財。
06160616 wrote:
1.對方要告故意破壞後視鏡,絕對告不成

2.女兒先去驗傷,必要時告對方過失傷害,先讓自己有籌碼可談判

3.主張折舊給付

4.樓主最多賠錢不會坐牢,樓主如果告對方過失傷害,對方是要坐牢的


5.如果能賠錢就賠吧,畢竟真的撞壞對方的後視鏡~




我只能說這年頭是怎麼了...

人家車子好端端停在路邊,地上沒紅線也沒黃線

你去把人家車子撞壞,還要告人家過失傷害...

人家哪裡有過失啦...?

雖然對方趁機敲竹槓

但是今天這個案例我怎麼看都是樓主女兒的責任比較大..

如果你要告 也是去告那個害他摔倒的摩托車 而不是汽車...

雙方的火氣都很大,不如找個中間人好說話,好幾年前我不小心跟機車擦撞,對方一直靠勢暗示說他們是XX家屬,剛巧我身邊有朋友是他的同行,幫我說一聲就什麼都好商量了!有關係就沒關係。
1.沒有刑事問題..
2.民事賠償是確定的,不用去想停車位置跟過失傷害的問題
3.可以先收集報價單,多拿個幾間,工資,零件,原不原廠無所謂,反正後面可以折舊

最壞的打算..
假設:原廠新品10000,14.15年的車,折完頂多一成,算1000
不知道要不要烤漆,一支後視鏡烤漆,幾百塊而已
換裝工資,算1000好了..
算一算頂多3000..

結論就是,讓他告..法院一定會先讓你調解,看你爽不爽去,要去的話,單據要準備,
調解不成就調解不成,沒差別,
頂多上民事庭,讓法官看一下你的單據,自然會有合理的價格,到時候再賠就好..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判出來的價格,會比你提供副廠新品+工資還要少,但是會花時間,
對方不信邪,就只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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