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la wrote:
現在高速公路整路都是...(恕刪)

這倒是真的,有無超速自己知道,男子漢要敢做敢當!沒有超速力爭到底!
警察要攻堅前要先跟匪徒電話聯絡.好讓他們有準備

敢踩油門就要有勇氣付罰單

不要把焦點轉移變成偷拍

現在高速公路整路都是取締警告牌

你玩不贏他的!

shine99 wrote:
這時 "老二哲學" ...(恕刪)


哈~別衝第一輛~!!

也因為如此
如果開車超速有人跟在後面
不一定是要飆車
而是跟著跑
asabula110 wrote:
小弟想請問一下 在高...(恕刪)


我也遇過~~~

喵到他時,就放油門,切到外線去,看到他有亮燈,就停到路肩去等。

條先生還很好奇的問我,知道他在追啊?

客氣的賠不是,稍做解釋,條先生對了一下資料,四下無人就放行~

端看你怎做囉~~~

超速就超速,還上網大聲嚷嚷,吃虧的就是你了~
除非他三百公尺前沒有告示牌

話說,員警為了這規定,我最近一、二個月發現公告公路上多了好多告示牌

都是"前有違規取締"

以往員警偷拍的點前三百公尺,都多了這告示牌

asabula110 wrote:
(恕刪)之前映像中不是有說不能偷拍嗎?
小弟想請問一下各位神人 這樣開單OK嗎?


之前映像中不是有說不能超速嗎?
小弟想請問一下各位神人 這樣超速OK嗎?
google高速公路警車未開警示燈取締超速

第七之二條
一般道路100~300公尺間;高速、快速公路300~1000公尺間,
都是要有立牌明顯標示的,定點當場攔截製單舉發者亦同。
去年小弟也是發生類似的事情,於汐五高架段往五股方向,因超車行駛內側車道,超過後準備回中間車道時,被警車攔停,警員以雷射槍測速,測得超速,當場告發,小弟當場提出疑問:1.如何證明雷射槍打的是我的車子?員警說他用雷射槍打的就是我的車子,我提出有證據嗎?他回答法律賦予他權力,他執法認為誰就是誰,不用實質證據.2.前方是否有警示牌?員警說我是超速現行犯,所以可以不用管在前方是否有警示牌之限制,當場攔停告發!
因為自己違法在先,所以還是乖乖繳了罰款,雖然不是心服口服,但錯了還是要認,開車請依速限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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