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道路交通應該會更安全了

只望員警真的能"依法開單" 達到警惕效果.其他不敢有多大奢望
當一件事物由正義感驅使演變成營利驅使
就會變質了

想想看吧,每天開車的你
以一個禮拜來看,你會壓到幾次雙黃線
正義感的人通常不會為了這個去檢舉
但是營利的話.....他為了檢舉你
他還可以故意製造一個違停,大家都要跨越雙黃線超車

交通違規要少,版友說的採重罰我也贊成
這些委員腦袋裡在想什麼啊?笨的跟豬一樣
交通要好 惟有從教育做起讓行為人自覺
雖然需要花時間去改正偏差,不過以後才會是永永久久

檢舉是不得已之最下策,要靠檢舉來導正交通.....?
交通秩序要變好將會遙遙無期.
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沒有正確或是標準的測速器法官是不可能採信的。之前就有人去申訴超速....
公民與道德有沒有學過?
交通法規有沒有考過?
筆試路試有沒有通過?
都有
怎麼惡意故意蓄意違規的人還是一大堆呢?
有些人天生犯賤讀再多書考再多試都沒用啦

教育?
抓去上課嗎?
有些人已經無藥可救了
所以才要嚴抓加重罰阿

不過也不用擔心
政府也不敢嚴抓加重罰
台灣鄉愿民粹無敵阿
紅燈右轉一樣是600元
超便宜

紅燈右轉個幾百次幾千次(前幾個禮拜的影片 台北市大安區 義交肉身阻止 照樣紅燈右轉 怎樣 你不爽嗎?)
可能才被抓到一次(也有可能一輩子都沒被抓到喔 賺翻了 一輩子紅燈右轉3萬次 600x3萬=1800萬耶)
老子有錢
送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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