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遙上仙 wrote:
照片屬於夏天太陽正下山的還有一些些陽光。不至於看不到對方來車。
法官知道甚麼叫逆光甚麼是順光嗎
如果太陽在前面
你是看不到前車的
但前車照後鏡看的到你
依此類推
所以全天候開大燈試必要的
逍遙上仙 wrote:
去年在自家門口傍晚時候倒車回家。
因第一次倒車歪歪的沒有正。
所以第二次準備要出來時候,被酒駕的人撞上。
逍遙上仙 wrote:
車輛鑑定也去過了,報告說我沒有注意是左右車道上來車,讓對方撞上也有過失,為主因
對方:因酒駕沒注意前面來車,也有疏失,為次因。
Akira.TT wrote:
怎不反問檢察官,酒駕有路權嗎?
他沒路權,那我的過失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