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速過快遭喝斥惡煞逼車持斧丟童被判刑


acom66 wrote:
判10個月可以易科罰...(恕刪)


易科罰金好像只能抵六個月

六個月抵下來也不少錢了

180天*1k 、 2k or 3k

總比他們關進去我們還要幫他們付監獄的飯錢好吧…
每個法官都能這樣判的話的確對於善良的老百姓是件好事
只是台灣法官水準參差不齊~今天這件事情四輪車主被判無罪
哪天換其他法官會怎判就又不知道了
可易科罰金,您娘卡好大水餃~~~~~~~~~~~~~~~~
北七法官~!
判太輕了 這肯定會有續集
這種畜生命沒幾兩重
小孩可以考慮轉學了

weikiki wrote:
可易科罰金,您娘卡好大水餃~~~~~~~~~~~~~~~~
北七法官~!(恕刪)

最重要的是飆仔正在撿斧頭準備攻擊的時候,車主給他撞下去算正當防衛判無罪。。
所以說,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 (咦?
2008 JEEP GRAND CHEROKEE SRT8
但也要看那兩個人有錢易科罰金?
我猜是有些難度,要去辦分期吧


Poki39 wrote:
但也要看那兩個人有錢易科罰金?
我猜是有些難度,要去辦分期吧
...(恕刪)


可以易科鞭刑嗎? 或是易科勞役? 這樣有效率多了. 納稅人也不需要養那麼多廢柴.

心無旁騭 wrote:
車速過快遭喝斥 惡煞...(恕刪)



說真的,這是今年到目前為止我看到最讓我感動的新聞畫面了 !!


沒有永遠的景氣不好,也沒有永遠的景氣好,只有永遠的貧富差距 !
這種狀況下 我也會選撞下去 (而且緊張會不小心 踩很大力)

寧可對方的父親 說沒有小孩了 也不願意自己的小孩沒有了爸爸
大家都小看南部人了,放心,媒體播出後南部很多角頭會無條件支援那老爸的,雖然嫌犯可易科罰金,但搬家的肯定不會是那個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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