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小弟發生的撞況~我能否將肇責降到最低?

大家都不是法官,不過要是你能證明,我覺得的確是有利一些些

0918768768 wrote:
假如對方行駛中使用手...(恕刪)
在這邊就必須要推崇美國路口的Stop sign 路口再怎麼沒人沒車你就是要停3秒才能繼續行車



行經路口 雙黃燈 而且道路底下都寫叫你慢了 結果煞車你連踩都不踩 還大言不慚的要人家負全責



有這種事???


這種路口敢這樣衝服了兩位車主
總有一天這樣的人碰在一起
法規只要求閃黃燈這邊要減速,並無要求停車再開。
放油門滑行算不算減速? 減速幅度多少,法規沒有定義。
這部份樓主可以揮。
但法規有要求閃紅燈這邊要停車再開。很明顯MB這邊沒做到。

法規法規解釋

maderbee wrote:
你還是沒停車啊.....(恕刪)

0918768768 wrote:
如題~請問各位大大們...(恕刪)


讓對方負全責?憑什麼?

就算他在用手機,也不可能全責。

因為你沒盡到你自己的義務,至路口你減速了嗎?
光這點就有責任了,對方不可能全責的。

你運氣不錯,你是閃黃燈,不然.....
0918768768 wrote:
假如對方行駛中使用手...(恕刪)



能舉證對大大比較有利

但大大能用什麼來舉證?

一般通常這種情況就是3:7

但大大要賠的比較多吧!!

更何況還有帝王條款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這一條

如上樓大大所說的法規

閃黃燈應減速慢行

放掉油門滑行算不算減速

最重要的是那個速度

駕駛有無能力應付前方路況

駕駛有無注意前面安全,小心通過?

novaymevol wrote:
法規只要求閃黃燈這邊...(恕刪)


說的沒錯!只有要求減速,但沒說減速幅度,有空間可以揮。

但,說真的有影片為證,很難感覺「有減速」吧!

沒影片還有揮的空間,這影片似乎讓這揮的空間變的更小了....
往好的方面想,幸好是一台汽車

如果是歐兜賣跟鐵馬

你可能要準備賣車了
既然有當下行車及時影像記錄,亦已經充分顯示出您,在閃光黃燈路口,
當下車速為何,而似乎也沒有及時剎車,故而肇事責任是閃不掉的.
而最好您是有買車碰車意外險,不然就會讓你傷腦筋了...
希望你有保到第三責任了
三七下去 你還要賠對方錢
那顆大燈三萬起........
前保 還有引擎蓋那顆氣曩 不知道有沒有爆........


你的 沒算錯的話 大燈 15000才對 你是有魚眼HID的 引擎蓋連烤七千
前保六千 內鐵這樣看 沒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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