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shsteve8 wrote:昨天牽去他指定的車行...(恕刪) 唬不唬已經不是重點了。這時代要查個什麼容易的很,肯定有人問他,對方有沒有受傷?若有,趕快和解,不然等被提告過失傷害就要花更多了。所以,態度大轉變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