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yx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若行駛一段距離,被其他2~3人檢舉,這樣罰單是要算幾張?...(恕刪)

同時段應該一張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77889901 wrote:
0629 國道三號南...(恕刪)


紅斑馬錯誤示範!

應該是以拖吊車方式送下高速公路才對!
如果開車一定會聽廣播的話
其實天天都有歐巴桑,歐吉桑,騎著騎著就不小心跑上去了
台灣的高速公路入口交流道,又沒有收費拱門,很像一般道路
有次在台南縣騎機車,邊騎邊聊天,也差點不小心騎上, 又趕快回轉

至於這台重機,怎麼上去的,或許原因很多
不一定就是故意爬上去的
很有可能在台64,不小心騎錯車道,進入中和國三

elle11 wrote:
紅斑馬錯誤示範!應該...(恕刪)


是嗎?

之前新聞有阿伯誤騎125上國道,還是警察幫他騎下去的,也有警車後面護送的

在許可範圍內,護送下國道並無不可阿

單純違規在法律上只是行政罰

以前甚至有高齡駕駛人開汽車上國道,逆向行駛內側車道
後來警方也是只有開罰單,沒有辦他公共危險罪
mastyx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若行駛一段距離,被其他2~3人檢舉,這樣罰單是要算幾張?

6公里以上,或超過6分鐘
ModelASF wrote:
是嗎?之前新聞有阿伯...(恕刪)


這是便宜行事的作法!

如果在下高速公路的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家屬又可以申請國家賠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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