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台灣的政府(短視近利毫無遠見)加上選票的考量,當然是不會通過此案!
幾點要說:
1. 有獎金時,同一部車違規可能有10個人搶著拍照錄影,這畫面應該很有趣!
若是這樣,獎金均分嗎?
2. 臺灣的民代,幾乎都在替違規者關說(現在比較低調),不然基隆市長也不會囂張到被判刑!
還有擋風玻璃貼著民代証的車,幾乎就是拿來違規用,有可能發獎金?
3. 從來沒有一個地方民代的選舉政見是加強違規取締或是鼓勵檢舉之政見,有,我一定投給他!
4. 唯一有執法者的人(警茶,故意打錯字,泡茶比取締的時間多3倍),不敢取締,因為
預算在民代的手中!取締太多會被罰站,不是嗎?
所以才會立法通過,讓人民人人都可以檢舉,民代就不能叫警茶罰站!
5. 至於要不要有獎金,我個人不是很讚成,目前大家都是 " 無償 " 來檢舉!
這是正義感與能為社會貢獻的一點微薄之力,若被冠上 "利",這不是我當初的初衷!
6. 有很多人都是因為有發獎金,才去做這件事,(例如檢舉丟菸蒂,狗大便不清....)
這樣的動機,社會不會改善,自己的福田也不會累積!
若您知道 作這件事是無償時,還願意去做,這才是有意義!
檢舉交通違規,是要讓每個用路人能多一點平安,
平安不是用錢可以買到
平安是靠大家多遵守交通規則才有用
7. 所以我比較不贊成有獎金,
但我贊成違規者重罰,
將重罰的罰金依比例提撥,成立重大違規造成傷病的看護與醫療基金會,幫助弱勢又被撞殘的家庭!
可惜,政客眼中只有利益(合宜宅真好賺),沒有真正替百姓想,
所以,自己的安全自己捍衛,違規就是拍照檢舉!
cdyao wrote:
成案率只有1%是怎麼...(恕刪)
e-tron wrote:
看你這種發言 就知道...(恕刪)
別生氣
以我們的角度,
我都提供照片、影像、違規事實....的充分證據
有些地方的分局,也是有可能會全部不理你
( 現今 2014 應該比較不會,大家都知道吃案我就通知媒體,
今天臺北市內湖分局就被蘋果投書,檢舉公車違規,
車號、違規事實都很清楚,但是承辦員警還是說,
無法辨別車號而想吃案......,可以看今天的蘋果 )
我在 2011~2012 年間 (工作關係)
幾乎一週檢舉 土城區 裕民路 至少 20 件違規案
可是 土城分局 從來沒有回覆我一封信 (剛剛查了一下,超過 300 封檢舉 MAIL)
我已經很久沒去 土城裕民路,不知有沒有改善?
( 那時:違規嚴重的爛地方,汽車處處並排,甚至三排沒人管,
居民居然可以忍受,我若住那早就搬家 )
所以 我若只檢舉土城的違規,
很慘耶
寄 300 件,成案 0 件!
哈!
現在 2014 , 扣除土城的特殊例子,我的成案率也有 95 %以上喔 (自豪中)
大家加油
也給大家看看 2011~2012 土城的照片囉



e-tron wrote:
看你這種發言 就知道你沒有檢舉過
我的信箱 已回覆的共140多件, 舉發失敗的件數僅僅只有7件
而且還有一兩件是我自己拍攝角度不佳, 未取得違規者+紅燈在同張照片的事實證明
只要照片夠清晰, 角度正確, 違規事實明確 一定給你過件, 本人過件率95%
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回覆
syssend@tcpd.gov.tw
2014/7/9 上午 09:24
[將此郵件保留在您的收件匣最上方]
收件者: ○○○
syssend@tcpd.gov.tw
信件編號: ○○○
檢舉日期: 2014-06-23
檢舉內容: 黃線停車
回覆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處理情形: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於2014年06月23日向本分局檢舉之交通違規案件,經派人深入查處,謹說明如下:有關您檢舉○○○號車輛於本轄道路涉交通違規案,經審核檢附之檢舉內容資料顯示,該車違規(違規停車)行為屬實,本分局業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法據以製單舉發在案;對您關懷本市交通市政等問題,特致謝忱,如有說明未及之處,謹致歉意。 如對以上答復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查承辦人:○○○(聯絡電話:02-25414453),謝謝您來信與指教, 並祝您 平 安 順 心 萬 事 如 意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分局長 呂春長 敬啟
回覆日期:201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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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謝您的來信與配合,並祝平安.健康.快樂。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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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滿意度調查表(中文版)
填寫滿意度調查表(Engli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