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成立一個交通檢舉基金會?

拿獎金不好,集點換衛生紙可能不錯

例如檢舉重大違規的3000起跳的那種,10點

其它1200的,5點

在來是600~900的,1點

集滿100點可以換一串衛生紙或是民生用品

反正檢舉時提供真實的身份

隨時都可以累績點數換贈品,這idea不是更好

相信會有一些婆婆媽媽願意加入檢舉的行列

三寶檢舉三寶,交通會更好
民眾檢舉惡性交通違規.闖紅燈.逆向行駛等 發獎金鼓勵抵制惡劣駕駛行為才對
誰都不希望過個綠燈路口.被闖紅燈撞上.尤其是那種搶綠燈剛起步.那速度都用飆的


可嘆的是我們偉大的立委只會去想違規刁民啥權益受損.趕緊修法

光環保檢舉只會講檢舉人拿了多少獎金(實際都嘛浮誇獎金獲得量)

好像國家支出這些獎金都是拿納稅人的錢般的邪惡感

卻從不提到成案的罰金為國庫賺進多少銀兩

你政府都比較聰明.收罰金收飽飽.遇到立委指責卻龜的不敢說國庫賺了多少.

這個想法不錯,但是早在多年前的高雄(2012年),就有提案過提供 500 萬獎金給檢舉交通違規,
但以台灣的政府(短視近利毫無遠見)加上選票的考量,當然是不會通過此案!

幾點要說:

1. 有獎金時,同一部車違規可能有10個人搶著拍照錄影,這畫面應該很有趣!
若是這樣,獎金均分嗎?

2. 臺灣的民代,幾乎都在替違規者關說(現在比較低調),不然基隆市長也不會囂張到被判刑!
還有擋風玻璃貼著民代証的車,幾乎就是拿來違規用,有可能發獎金?

3. 從來沒有一個地方民代的選舉政見是加強違規取締或是鼓勵檢舉之政見,有,我一定投給他!

4. 唯一有執法者的人(警茶,故意打錯字,泡茶比取締的時間多3倍),不敢取締,因為
預算在民代的手中!取締太多會被罰站,不是嗎?

所以才會立法通過,讓人民人人都可以檢舉,民代就不能叫警茶罰站!

5. 至於要不要有獎金,我個人不是很讚成,目前大家都是 " 無償 " 來檢舉!
這是正義感與能為社會貢獻的一點微薄之力,若被冠上 "利",這不是我當初的初衷!

6. 有很多人都是因為有發獎金,才去做這件事,(例如檢舉丟菸蒂,狗大便不清....)
這樣的動機,社會不會改善,自己的福田也不會累積!

若您知道 作這件事是無償時,還願意去做,這才是有意義!

檢舉交通違規,是要讓每個用路人能多一點平安,
平安不是用錢可以買到
平安是靠大家多遵守交通規則才有用

7. 所以我比較不贊成有獎金,
但我贊成違規者重罰,
將重罰的罰金依比例提撥,成立重大違規造成傷病的看護與醫療基金會,幫助弱勢又被撞殘的家庭!

可惜,政客眼中只有利益(合宜宅真好賺),沒有真正替百姓想,
所以,自己的安全自己捍衛,違規就是拍照檢舉!






cdyao wrote:
成案率只有1%是怎麼...(恕刪)

appealarms wrote:
以臺灣執法者的效率過件率或成案率大概1%
1000件大概只會過件10件


看你這種發言 就知道你沒有檢舉過

我的信箱 已回覆的共140多件, 舉發失敗的件數僅僅只有7件

而且還有一兩件是我自己拍攝角度不佳, 未取得違規者+紅燈在同張照片的事實證明


只要照片夠清晰, 角度正確, 違規事實明確 一定給你過件, 本人過件率95%
小弟覺得要改善交通亂象,除了重罰以外,還要以判決來下手

闖紅燈、跨越雙黃線、違規左右轉、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使用方向燈、酒駕...為什麼要守法的人去注意到違法的人,不要害違法者受傷呢??
難道國小教的紅燈停綠燈行,後面還要加上一句:注意闖紅燈的???
為什麼他違法闖紅燈是主因,我沒注意到違法者卻是次因???

這麼說起來,如果對方一拳揮過來,打在我的安全帽上造成他手腕骨折,我還要被判過失傷害???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e-tron wrote:
看你這種發言 就知道...(恕刪)



別生氣

以我們的角度,

我都提供照片、影像、違規事實....的充分證據

有些地方的分局,也是有可能會全部不理你

( 現今 2014 應該比較不會,大家都知道吃案我就通知媒體,
今天臺北市內湖分局就被蘋果投書,檢舉公車違規,
車號、違規事實都很清楚,但是承辦員警還是說,
無法辨別車號而想吃案......,可以看今天的蘋果 )

我在 2011~2012 年間 (工作關係)

幾乎一週檢舉 土城區 裕民路 至少 20 件違規案

可是 土城分局 從來沒有回覆我一封信 (剛剛查了一下,超過 300 封檢舉 MAIL)

我已經很久沒去 土城裕民路,不知有沒有改善?
( 那時:違規嚴重的爛地方,汽車處處並排,甚至三排沒人管,
居民居然可以忍受,我若住那早就搬家 )

所以 我若只檢舉土城的違規,

很慘耶

寄 300 件,成案 0 件!

哈!

現在 2014 , 扣除土城的特殊例子,我的成案率也有 95 %以上喔 (自豪中)

大家加油

也給大家看看 2011~2012 土城的照片囉








只能說台灣的交通違規罰則太輕和攀關係關說的情形太多
政府不敢民間也不敢, 否則大家不用工作專門抓別人違規就飽了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tron wrote:
看你這種發言 就知道你沒有檢舉過
我的信箱 已回覆的共140多件, 舉發失敗的件數僅僅只有7件
而且還有一兩件是我自己拍攝角度不佳, 未取得違規者+紅燈在同張照片的事實證明
只要照片夠清晰, 角度正確, 違規事實明確 一定給你過件, 本人過件率95%


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回覆

syssend@tcpd.gov.tw
2014/7/9 上午 09:24
[將此郵件保留在您的收件匣最上方]
收件者: ○○○
syssend@tcpd.gov.tw

信件編號: ○○○
檢舉日期: 2014-06-23
檢舉內容: 黃線停車

回覆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處理情形: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於2014年06月23日向本分局檢舉之交通違規案件,經派人深入查處,謹說明如下:有關您檢舉○○○號車輛於本轄道路涉交通違規案,經審核檢附之檢舉內容資料顯示,該車違規(違規停車)行為屬實,本分局業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法據以製單舉發在案;對您關懷本市交通市政等問題,特致謝忱,如有說明未及之處,謹致歉意。 如對以上答復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查承辦人:○○○(聯絡電話:02-25414453),謝謝您來信與指教, 並祝您 平 安 順 心 萬 事 如 意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 分局長 呂春長 敬啟

回覆日期:201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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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謝您的來信與配合,並祝平安.健康.快樂。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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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滿意度調查表(中文版)

填寫滿意度調查表(English)

appealarms wrote:
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回覆...(恕刪)


既然你有檢舉過,那又何來成案率只有1%的言論?

= = =
以臺灣執法者的效率
過件率或成案率大概1%
1000件大概只會過件10件
= = =

你是在反串嗎?

我個人檢舉的案件,成功也達九成以上,只要畫面ok,幾乎是100%成立。
會失敗,通常都是記錄器太廣角,邊緣畫質太差,車牌糊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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