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停在停車格被計程車擦過,2人輕傷如何求償?

當下她是從我的右方超車往左迴轉,應該是他先擦到我女兒的手臂再輾過我的右腳,所以我機車和人是往又倒下,左腳是倒下是撞自己機車受傷,計程車跑掉第一時間有打110報警,目擊者記的車號為 ABC-ED,時記車號為ABC-DE,所以當天沒有找到計程車駕駛,交通隊周三請我過去看監視器確認,除了擦撞時的畫面沒照到,他回轉過程全拍到

求償是計程車司機態度差連一句道歉都沒有,他就是不賠頂多用強制險賠,所以才來01請較合理的範圍
這種的叫做仇家,法律卻保障這種在路上結仇的不用怕被報復,所以只能找幾個夠力又不想活的"朋友"抱怨這事...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計程車耶

那樣是業務過失傷害耶 , 搞不好都不行開計程車了 , 還不快捧著錢來找你和解歐???

快去告他吧~~
就直接請小黃司機吃業務過失傷害然後附帶民事賠償吧
老實說感覺小黃司機也是賭你不懂或是不想鬧大的心態吧
這個走進法院的話小黃司機輸的可能性很大
至於金額 通常都是你自己的醫藥費
加上一些因為受傷而造成生活不便的額外支出
還有精神損失賠償 不過這個部份比較籠統
通常會有斟酌的空間就是了

=阿勳= wrote:
當下她是從我的右方超車往左迴轉,應該是他先擦到我女兒的手臂再輾過我的右腳,所以我機車和人是往又倒下,左腳是倒下是撞自己機車受傷,計程車跑掉第一時間有打110報警,目擊者記的車號為 ABC-ED,時記車號為ABC-DE,所以當天沒有找到計程車駕駛,交通隊周三請我過去看監視器確認,除了擦撞時的畫面沒照到,他回轉過程全拍到

求償是計程車司機態度差連一句道歉都沒有,他就是不賠頂多用強制險賠,所以才來01請較合理的範圍...(恕刪)



既然都報案+抓到人了
然後態度又差
那就直接向其他版友說的
這口氣嚥不下去就提告吧
誒...最後還是提告了,6月中到11月底完全不理,連到調解委員會都放我鴿子,開了一張調解不成立證明,員警約我下周二做筆錄提告,車損2000元,醫療費用138天約18000元
6月拖到現在才提告?來不及了...

早就脫產脫光光,雙手一攤跟你說:沒錢,人肉鹹鹹

吊照?誰敢確定在路上跑的每個人都有駕照的?台灣的法律嘛...算了 B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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