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到底該如何是好??難道開車的也要負責!!

開車的真有夠倒楣的,遇到這種孝子在趕路...

majestyboy wrote:
因為樹叢的高度夠高,
擋住左方視線,
應該不構成"應注意而未注意"條件.


因為分隔島的樹叢太高擋住了整個車輛左邊視野,經過交叉路口不是更應該要減速慢行嗎?
希望你可以全身而退



00000000000
所以綠燈在十字路口應該要停車注意,再開車,預防有人闖紅燈
減速慢行讓闖紅燈者更肆無忌憚

若闖紅燈被撞傷,撞死都得不到賠償甚至背上刑責,不相信還會有人敢闖紅燈
我自說自爽別理我,台灣………………唉

大家都說這是台灣比啥?當然比別人好的,不然是要比爛的嗎?
行車記錄器真的是21世紀最偉大的發明
如果是過去 真的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你很幸福 左邊分隔島樹叢很高
有理由迴避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鬼條款
就算不能全身而退 責任比例也不會太高

yingyuan100 wrote:
轉貼https://...(恕刪)


鬼遮眼??
是遮住屁眼嗎??

yingyuan100 wrote:
轉貼https://...(恕刪)


騎車的不是鬼遮眼 是林園本來就很多人習慣不停紅燈

老一輩都如此更何況年輕人 非鬼之罪 是人白目

鬼表示:躺著也中槍
回應樓主的標題:該如何是好???難道開車的也要負責???
1.敢闖紅燈還不減速的,通常會怪罪撞到他的人開太快而不是承認自己腦太殘。而且你會覺得很奇怪,怎麼膝蓋一磨就破,但是他的臉皮似乎比安全帽還硬。
2.汽車駕駛先慰問傷者。沒辦法,爛法律,事後態度決定檢察官作法與法官量刑。
3.找保險公司。畢竟他們才是專業,而且就算要賠償也要他們同意。
4.申請車禍初判,看看自己有沒有肇責。如果連初判表都說自己有責任,那就開始和解吧
5.如果初判表寫自己沒有責任也別太高興,因為你無法得知審案法官是活在21世紀(路權為上)還是侏儸紀(死者為大)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yingyuan100 wrote:
轉貼https://...(恕刪)


汽車的大燈?好像弱了點。

不過,當然是機車百分百肇責。
我用600D寫日記
iijima_ai wrote:
回應樓主的標題:該如...(恕刪)


感謝各位的意見
我想只要開車上路的瞬間
自己就要對交通事故負一半以上的責任吧?
雖然不想這麼說但卻是事實
想想真可悲
開車上路不但要對自己負責
也要對別人負責
或許自己能保證不撞別人
但卻不能避免別人來撞自己
老話一句
該買的保險不能省
等到事故發生就真的賺到了
願影片中的人能安然無恙
也祝大家行車平安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