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ty wrote:1. 本來關門,又打開了2. 轉角停車?樓主的事故,最源頭,還是『汽車違停』啊!...(恕刪) 就像另一棟樓,貨車在路口轉彎轉到一半,停下來直接打倒檔。一堆人在炮樓主不會繞過去......
我後來看了一下我的保單, 應該不是一般乙式. 因為是用公司車名義買所以多保了幾樣用乙式為基礎修改的, 總之對方醫藥費或是生故都有滿高額的賠償. 但是我相信那種擦傷應該是不會用到太大金額, 極低速擦撞機車側倒, 而且不是被我撞倒是他撞到我才倒的所以力量沒很大...如果他還要求大金額的醫藥費那就很有詐欺嫌疑了傷害告訴我倒是不在意..他當場說傷勢沒差比較在意車, 救護車來又說不用簽個字就讓車走了, 如果手臂破皮還有膝蓋一邊擦傷可以告成傷害罪那我也佩服法院說實在我覺得這真是小車禍沒有太在意, 保險全賠了事,倒是吃了份三寶飯很嘔buyd80 wrote:對方有受傷要注意一...(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