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oplus wrote:
因為前一台車轉一半很慢就靠邊停在轉角所以決定繞過他

1. 本來關門,又打開了
2. 轉角停車?

樓主的事故,最源頭,還是『汽車違停』啊!


wetty wrote:
1. 本來關門,又打開了
2. 轉角停車?
樓主的事故,最源頭,還是『汽車違停』啊!...(恕刪)


就像另一棟樓,貨車在路口轉彎轉到一半,停下來直接打倒檔。
一堆人在炮樓主不會繞過去......

zooplus wrote:
今天下午要右轉進大湖...(恕刪)

昨天在一個巷口等紅燈準備要左轉,我方向燈在等紅燈時已經在閃了(起碼閃了30秒),結果綠燈了..有兩個小屁孩硬要從我左邊切過去.....
我後來看了一下我的保單, 應該不是一般乙式. 因為是用公司車名義買所以多保了幾樣用乙式為基礎修改的, 總之對方醫藥費或是生故都有滿高額的賠償. 但是我相信那種擦傷應該是不會用到太大金額, 極低速擦撞機車側倒, 而且不是被我撞倒是他撞到我才倒的所以力量沒很大...如果他還要求大金額的醫藥費那就很有詐欺嫌疑了

傷害告訴我倒是不在意..他當場說傷勢沒差比較在意車, 救護車來又說不用簽個字就讓車走了, 如果手臂破皮還有膝蓋一邊擦傷可以告成傷害罪那我也佩服法院

說實在我覺得這真是小車禍沒有太在意, 保險全賠了事,倒是吃了份三寶飯很嘔

buyd80 wrote:
對方有受傷
要注意一...(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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