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inega wrote:麻煩一視同仁機車超越...(恕刪) 在檢舉的法規中法律並沒規定要 一視同仁,所以恕難接受!檢舉者可以依據個人的準則來挑選欲檢舉的項目,或事情節較重者來檢舉像我違停只會檢舉 "四輪汽車"而版主這類 紅燈越線、越區 的違規我也只會拍 四輪!那機車違規怎麼辦,大家都還是可以檢舉啊!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在檢舉的法規中法律並...(恕刪) 是沒規定但你這樣的行為變成有針對性在意義上大打折扣~~可否請教為何只檢舉四輪而不檢舉二輪?那今天違停的四輪是你親友 你檢舉不檢舉?你要說法律規定法律也沒規定人要知恥不要臉在法律上也不會被制裁倒是罵人不要臉會被處罰你怎麼看?
1. 檢舉實務上,兩張照片還算合理;雖然,法規是只要紅燈時佔用就算違規2. 至於,停等區有汽車佔用,怎麼辦?法規中,機車就是汽車(的一類)有機車停等區的車道,汽、機車共用,大家的路權是一樣的停等區進不去時,機車就應該排隊甚至於,離停等區比較遠,不能確定停等區是否還有空時,就應排隊很多機車鑽到前面去,停等區己經滿了,只好違規越線,甚至佔用斑馬線、待轉區,反而更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