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機車等紅燈的格子被汽車佔領

barkley小廖 wrote:
機車停等區是個腦殘的...(恕刪)


人家日本也有機車停等區阿
上面寫著二輪

不過是50cc以下用的

posinega wrote:
麻煩一視同仁機車超越...(恕刪)



在檢舉的法規中

法律並沒規定要 一視同仁,

所以恕難接受!


檢舉者可以依據個人的準則

來挑選欲檢舉的項目,或事情節較重者來檢舉

像我違停只會檢舉 "四輪汽車"


而版主這類 紅燈越線、越區 的違規

我也只會拍 四輪!


那機車違規怎麼辦,大家都還是可以檢舉啊!






今天早上就看到一輛習慣性開到機車停等區停的汽車,我跟在他後面至少拍到三次,正打算檢舉呢。
行車記錄器拍到的就應該不會有爭議了吧!

roywan1971 wrote:
今天早上就看到一輛習...(恕刪)


這種違規

用行車紀錄器 爭議最小!

但紅燈一定要入鏡,機車格也要入鏡,加油!

posinega wrote:
麻煩一視同仁機車超越...(恕刪)


是 我一直覺得很奇怪

明明早就紅燈 汽車跟機車都是遠遠的駛來 停車就是要超過停止線

真不知道是什麼心態

另外機車格被佔領 你可以不往前 也不去佔領其他區域

經常看到機車逆向 甚至跨雙黃線逆向 就是要擠到機車格 擠滿了就佔其他車道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在檢舉的法規中法律並...(恕刪)


是沒規定

但你這樣的行為變成有針對性

在意義上大打折扣~~


可否請教為何只檢舉四輪而不檢舉二輪?

那今天違停的四輪是你親友 你檢舉不檢舉?





你要說法律規定

法律也沒規定人要知恥

不要臉在法律上也不會被制裁

倒是罵人不要臉會被處罰




你怎麼看?
1. 檢舉實務上,兩張照片還算合理;雖然,法規是只要紅燈時佔用就算違規

2. 至於,停等區有汽車佔用,怎麼辦?

法規中,機車就是汽車(的一類)
有機車停等區的車道,汽、機車共用,大家的路權是一樣的

停等區進不去時,機車就應該排隊

甚至於,離停等區比較遠,不能確定停等區是否還有空時,就應排隊

很多機車鑽到前面去,停等區己經滿了,
只好違規越線,甚至佔用斑馬線、待轉區,反而更糟糕

posinega wrote:
麻煩一視同仁機車超越...(恕刪)


個人也很討厭占用人行道和行人斑馬線的

尤其是牽著2個小小孩

要穿梭迂迴前進真的大不易


用力檢舉

歡迎有機會來高雄走走
paratrooper862 wrote:
是沒規定 但你這樣的...(恕刪)


檢舉沒獎勵也沒獎金
要不要檢舉是看心情,不是義務
哪需要遵守公平正義原則
就算有針對性又怎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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