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888 wrote:因大客車載客停路邊,而跨越雙黃線,雖屬違規,但情有可原。這種也檢舉...(恕刪) 我比較有興趣知道的是,如果這樣開被開單,以“道路設計不周致生損失”申請國賠成功的幾率有多少??檢舉是樓主的權利,開不開單是警察的職責裁量,在我看來,為避免後續的困擾,此案成案的幾率不是太高。樓主記得PO後續......
矯枉過正了樓主我建議你要不要去看個心理醫生?當然你可以跟我說你在哪出沒~如果離我住家近的話我就假日有空開車時候繞過去違規下看可不可以拍到你我車上前後都有鏡頭~一定也可以讓你入鏡我倒是很想把你車牌也PO上來讓大家也用放大鏡來看看你是否也如同你的正義一樣高尚完美怪怪不是正義凜然?又何必我回上面的文就黑我呢看來我說要刻意給你拍來抓出你你怕到了麻不用怕~你只要沒違規決對沒人可以檢舉你的阿不是說不介意別人看法?怎還在那邊統計替你讚聲跟不是替你讚聲的人數?最在意的人似乎是你自己歐現實生活過到沒人看的起只能用這種方式來網路求慰藉嗎
car888 wrote:道路交通管制設施的功...(恕刪) 情有可原也OK但因為我不是執法者我也無法同情違規者囉還有就算情有可原,我還是堅持會檢舉因為這是法律給我的自由若不巧是您被我檢舉你可以 用情有可原 去向執法單位申訴,這是違規者的權利,我不會有意見真有趣,情有可原......就可以犯法!真是黑白不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