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民的建議太有趣對方的車要修理,要版主帶人去現場確認那麼版主的車修理時,難道不必通知對方來確認?修復的基本原則就是各修各的再不然就是雙方協商到同一家修車廠修理(但很困難)一般常理能接受的修復費用是不需要確認的也很難確認到滿意為止因為任何一方都希望把對方的修理費降到最低大家必定互不相讓汽車保險制度和維修體系已行之多年沒有了基本的互信根本寸步難行雙方直接打架還比較快否則你不承認我的修車費我也認為你造假沒完沒了如果真正碰上「明顯」不合理的修車費用也必須經由協商或訴訟來尋求公評
rechin27 wrote:我朋友的朋友前幾天在...(恕刪) 如果類似上面PO的影片~~一律為變換車道車輛的錯,哪來的保持安全距離之說~~這叫不當變亂車道肇事~~關於賠多少的問題~~沒共識就申請初判~~車禍維修金額~~如果材料使用新品~是需要算折舊的沒錯~~但更換工資沒有在打折的~~先申請初判吧~~你如果要幫她出頭~~別急~一步一步來~~先申請初判~~不滿意可以申請鑑定~~接著肇責出來只有主因跟次因 ,或是全責~~鑑定不會跟你說誰幾%誰幾%~~~那%數是喬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