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雙方都應在5日內出險
如此才能讓雙方保險公司去談

不能因為對方承諾全賠
自己就不報出險

既然版主沒及時出險
對方保險公司針對版主個人求償
是很正常的事

後來自家保險公司願意接受補報出險
已經算是萬幸了

5月車禍
7月出險
版主有錯在先
導致了不必要的麻煩

對方保險公司願意息事寧人
也算版主運氣好
補充說明
發生事故後即報出險
並告知雙方保險公司七月才能入廠
入廠前有先通知保險公司

poiuytr1110 wrote:
本來有保車體險就是先...(恕刪)



poiuytr1110 wrote:
本來有保車體險就是先...(恕刪)


純抱怨可嗎?
「七月只好自己報車體險」
是版主自己說的

版主言詞反覆
懶得回應了

5_2_0 wrote:
「七月只好自己報車體...(恕刪)


更正 出
出車禍,對方有第三人,就跟對方保險理賠接洽,先勘車(有案件號),後有空進場維修。(簡單流程)
也有遇過,對方理賠來各電話,之後我也不知如何下手的,我也是當週先出自己車體(請己方理賠堪車)。
然後一樣有空再進場維修。
個資上,有你的車號,就查得到了,覺得是用強制險下去查的。
當然,對方保險這動作是有點吃人夠夠,不知是車主授意還是保險理賠沒搞清楚狀況。
用車號和強制險資料就可以查個資了
我比較好奇樓主為什麼是去追究洩漏個資的問題不是追究為什麼是你們要賠對方的問題
知道你家地址有很重要嗎?
5_2_0 wrote:
車禍雙方都應在5日內...(恕刪)


首先先相信樓主沒隱瞞車禍的細節,照樓主的描述情況下
有車體險就應出險,樓主太相信對方或對方的保險公司
對方保險公司的問題很大
主要是沒完全瞭解狀況,這點可去金管會申訴
另外是個資的問題,我覺得很值得討論,但保險公司是否有正當獲得的管道?
不同意對方保險公司願息事寧人就算運氣好的看法
若沒保車體險,無責任被撞,過幾個月竟受到對方保險公司來催錢,那只能算運氣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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