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於103年10月22日向國道公路警察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所檢舉案件,經交付本大隊處理,結果說明如下:
一、經查您所指AAX-XXXX號車輛行駛高速公路未依標線指示行車案,違規事證明確,本大隊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12款舉發在案。
二、感謝您關心交通警政問題,並祝您行車平安。


爽啊!!!!

一.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二款
行駛高、快速公路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
法定期限內繳納=>3000.
逾期30日內繳納=>3300.
30日以上60日內=>3900.
逾期60日以上繳=>4500.
檢舉做公益阿,讓那種以為沒警察就隨便開的駕駛知道那些行為是錯的。

早上便利商店買早餐
前面一位拿了罰單要繳,店員刷阿刷,刷不出來
就拿到後台去研究怎麼刷,然後先結我的

後來店員刷出來了,先生,三千元!!
哇!!肯定是高速公路違規!!
讚啊!!
我不是很愛在路上吹毛求疵的那種檢舉~~
但有一種情況我一定會檢舉
就是像高速公路塞車時
非開放路段與時間給我行駛路肩或用加減速車道故意插隊的
我一定會檢舉

希望大家多多檢舉這一類的
畢竟有時一輛車錄不清楚
違規車要經過整排車
若大家都會檢舉
那不成案也難
今天早上剛檢舉一台下交流道跨越槽化線的
以前對這種車都會硬不讓他
現在都是讓他進來,再請他繳通行費
很想再裝一台望遠的行車紀錄器
目前用的MIO 588太廣角了,很多車牌不清楚

brian660128 wrote:
今天早上剛檢舉一台下...(恕刪)


漂亮!!!
力挺檢舉高速公路硬插槽化線下交流道的
您好,有關 台端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XXXX-DC號車交通違規一案,於警政車籍系統查詢該號牌資料車號錯誤,未避免舉發錯誤車輛及日後作(舉)證爭議,本大隊認以不舉發為宜,尚請 諒察;並已責成所屬分隊,加強取締有關冒用車牌之違規行為,以維護行車秩序及安全。 感謝 台端來信,敬祝 行車平安。

承辦人:第一公路警察大隊交通組警員

沒想到檢舉還會檢舉到幽靈車.....
請問高速公路檢舉要寫地點嗎?
就是南下或是北上幾公里處
熱血史丹利~~GO!GO!GO!
stevelu wrote:
不能好好排隊嗎??...(恕刪)


常見很多跨槽化線的~不知道是阿呆~還是蠢蛋~
一種是非要摸雞摸狗到最後關頭~才知道自己要走哪一個車道~管他槽化線~趕緊切進去~
另一種是心急如焚~怕等會兒進不去那個車道~還在槽化線~就拼命往裡面擠~
有差那幾秒?有差那幾公尺?
一堆人在拍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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