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4約晚上6點國道二號西向桃園交流道前小貨車爆炸重大車禍

前方車輛如有急煞或車速明顯下降,請打「雙黃警示燈」警告後車,以防制追撞事故,這已經是基本的交通安全行車觀念了。


正確的防衛駕駛觀念如下:
1. 前方車速明顯下降時,應使用雙黃燈告知後車,待後車接近且車速放慢方可解除雙黃警示燈。
2. 下雨天視線不佳路段應視情況使用小燈或頭燈,然後拉長車距,以策安全。
3. 路口欲轉彎時,應距離路口約100公尺左右即使用方向燈。
4. 欲左轉時應使用方向燈且駛入內車道,右轉彎(外車道)亦同。
5. 左轉車如占用直行車道時,應持續使用方向燈告知後車,以利後車提早變換車道,並防止直行車輛追撞。
6. 「轉彎車讓直行車」、「左方車讓右方車」、「支線道讓幹線道」、「閃紅路口讓閃黃路口」、「車輛讓行穿行人」等優良的路權觀念。
7. 內車道係超車道,非超車時請勿佔用內車道,除非塞車或其他特殊狀況。
8. 交通事故發生時請立即使用雙黃警示燈,並於後方50公尺以上設置三角架。
真恐怖!!


前方車輛如有急煞或車速明顯下降,請打「雙黃警示燈」警告後車,以防制追撞事故

好像職業大車 大部分都會 及 少部分的自小客 三寶當然不知這規則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5點多才先經過,說實在普遍駕駛人習慣不好
跟車都很近,塞車的最後車打雙黃燈警示後車是必要的
不過在那時間,外線車道多是塞在外線要下交流道的車,開在外線也該要提高警覺!
還好你家人沒事吧,有時經過這種旁邊道已經在塞車的路段都會怕怕的,怕有的車突然殺出來,或是就像這種情況,有人直接撞上去
mcexel wrote:
今天家人遇到的車禍右...(恕刪)


被撞車好像沒閃雙黃燈(警示燈),

急遽減速或定點沒閃雙黃燈,

是將自己與他人置於危險之中


36秒的白車(可能為拋錨車),

也沒打雙黃燈,真令人無言。
這種貨車的油箱在車子右邊中間部位
剛好被後車撞爆
希望沒人傷亡啊⋯
被撞那台遠遠的就已經燈亮停住了

是小貨車在恍神吧!
vincent12 wrote:
注意看,小貨車是有煞...(恕刪)
這很明顯一看貨車就是開車不專心,前方車速已經減慢而追撞前車!

新聞已經有播出沒人員死亡...有重傷..這就是開車要專心多看三個後照鏡與前方狀況稍有閃神就是這狀況
mcexel wrote:
今天家人遇到的車禍右...(恕刪)


高速公路很容易產生速度迷失(正確名詞忘了)

剛好前方一路暢通....

當你開時速 100 時

前方車輛完全停止...

你是完全來不及判斷它是靜止的狀態的

我有遇過...還好發現的快,煞車煞的快

所以當前方速度驟降或停止...

請打雙黃燈,確定後方已經知道再取消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wessley wrote:
高速公路很容易產生速...(恕刪)


我也有遇過這種經驗,真的是幸好及時煞車
導致我現在也都會速度驟降一定要打雙黃燈提醒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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