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理由根本不成立

這準心就直接打在你車上了
魔由心生 wrote:
請問各位先進,這是小...(恕刪)
魚美人 wrote:
連準心都在上面


真的耶!!


樓主 我覺得 以當下速限+5就好 比較保險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雷射槍都打在上頭了~~ 扯鄰車做什麼??


雅客山莊 wrote:
雷射槍都打在上頭了~...(恕刪)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不過這次沒吃到糖吃到罰單了

buzzbee wrote:
只超出傳言的120一點點,
看來樓主並不是惡意超速,
只不過是以傳言來開車!...(恕刪)


限110~被抓122~表速應該早就超過130了~

人家的傳言是表速開到速限+10~

要開到這麼一拜去賭那一點點時速~

是沒啥惡不惡意啦~但也不無辜就是了~
速限 110 , 被照相 122 ,
這樣是超速 12km/h , 很多人以為只有超速 2km/h 而已就被照相,覺得很冤
再加上快樂表 , 表示樓主那時表速應該有到 130km/h 以上(表速)
說不知道有沒有超速,這樣有點說不過去..

buzzbee wrote:
下回開110吧,網路傳言就別當真了!
誰知道你的真實速度是多少?

車上的表速是經過認證的,
110是法規規定的,
就好好的用認證的表速,來遵守法規的110吧!)


真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110+10..網路傳言?這不是網路傳言,這是開罰單位的寬限值.
車上的表速絕對大於GPS速度,也就是說:你車上的時速表如果是120km/h
真實速度絕對小於120,大概落在GPS真實速度110-115之間.

你以時速表的120km衝限速110km的測速照相,絕對不會被照相與開罰..
*但書 未經改裝輪胎輪圈
一般測速照像機(槍)有法定+/-2%的誤差,申訴重點:
1)請相關單位提出測速機器驗証有效期間
2)122km/hr -2% 有可能小於120km/hr,無法証明一定大於120可能不罰

不過車主小心,119km/hr下,與前車距離不足也是3張小朋友。

lin.franco wrote:
一般測速照像機(槍)有法定+/-2%的誤差,申訴重點:
1)請相關單位提出測速機器驗証有效期間
2)122km/hr -2% 有可能小於120km/hr,無法証明一定大於120可能不罰


可能不罰?

別忘了限速是110

紅單寫的是超速 12 km/h

那 10km/h 的寬限值就是用來對付以上(+/-2%)的說法

看到這種文章以後
我覺得真的該增加禁止申訴條款
某些罰單直接不給申訴
或是申訴失敗直接罰款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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