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駕駛人不能抽菸的迷思 立法精神僅參考一篇不公正的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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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義朗寫於 2014年11月17日 11:08
請提案汽機車禁止抽菸的委員 搞清楚一點 這篇文章好嗎? 這篇文章的摘要主軸,是探討因熄菸器具不足而亂丟菸蒂. 你別只是刻意強調 這樣的立場不會太過偏頗嗎? 另外, 這篇研究計畫所辦理的「菸蒂管制措施專家座談會」,只有邀請產官學研各界及相關公衛團體 請問一個攸關台灣幾百萬抽菸者權益的研究計畫,竟然連最相關代表都沒有,會不會太誇張? 所以這樣的研究計畫
不禁讓人覺得
這是一篇毫無可信度的迫害人權文章.
以下為此研究計畫摘要部分內容
http://library.tier.org.tw/webpac/bookDetail.do… 經由分析結果更顯示多數吸菸族因熄菸器具不足而亂丟菸蒂,對相關熄菸器具用品設計及設置方式亦較為關注,顯示非習慣性亂丟菸蒂者其行為有可能透過充足之熄菸器具而改善。
對垃圾桶附設菸蒂盒使用率低的原因亦應進一步研究。未來若能提供吸菸族足夠
之熄菸器具如推廣使用攜帶式菸蒂盒或增加公共熄菸桶設置,針對推廣方式及設置經費等方面深入研究,對於吸菸族亂丟菸蒂情況應能獲得改善
重點法案
機車駕駛人於騎乘機車時吸菸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提案人:陳根德 江啟臣
立法委員陳根德、江啟臣、丁守中提案人表示,因依照衛生福利部委託台經院調查「國人亂丟菸蒂行為」研究顯示,約有百分之八十四的民眾反對汽機車行進間吸菸,顯見大多數民眾也反對汽機車駕駛人於行進間吸菸。………………………….故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機車駕駛人於騎乘機車時吸菸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連署人:盧嘉辰 簡東明 林國正 張嘉郡 吳育仁 邱文彥 鄭汝芬 羅明才 楊應雄 陳鎮湘 楊玉欣 詹凱臣 蔡正元 李貴敏 蔣乃辛
重點法案: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時,若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經舉發,可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提案人:邱志偉 林岱樺 李應元
立法委員邱志偉、林岱樺、李應元提案人表示,國人駕駛習慣不良,經常有因個人不當行為影響其他用路人的情形,日前已針對行車使用行動電話或智慧型手機祭出相關罰責,以遏止因駕駛人未注意路況而影響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但仍有許多危險行為或不當駕駛情況產生,為促使駕駛人注意行車安全,避免影響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應針對及汽、機車駕駛人使用道路時吸食香菸行為訂立罰責,以免危害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
連署人:高志鵬 黃偉哲 鄭麗君 楊瓊瓔 何欣純 李昆澤 陳學聖 蔡其昌 潘孟安 陳明文 劉櫂豪 薛 凌 蘇震清 陳碧涵 陳歐珀
委員會最後將丁守中與立委邱志偉提案版本併案,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卅一條之三,規範「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六百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