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kevinwu1123 wrote:去年12/30 五點...(恕刪) 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參考資料http://www.epb.taichung.gov.tw/Business/business_detail.asp?cate_id=258&id=2605
expert330 wrote:放心吧!環保局會以"無法確認處罰對象即為車主"的理由把你退件,現階段的法規,就是從汽車內丟垃圾沒被拍到臉=無敵 "...(恕刪) 不會喔!至少"去年"檢舉的亂丟煙蒂案件(台中市環保局)目前已經收到獎金通知了!沒拍到臉的理由來退件也太瞎了,若真有這情況就是姑息養奸!至於敢亂丟就等著受公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