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回家路上 自撞 送醫院一個月後警察說他有酒駕?

謝謝各位的建議,我打太快了,可能有些部分
被誤解了 也是謝謝各位拉 是昨天喝
welcome+ Line: coolliu
酒駕就是酒駕
如果「昨天有喝」能凹的過去
警察就不要執法了
那如果我吹氣的酒精濃度也超標的話,我也可以說我是昨天喝的酒嗎?

哪一天喝的有差嗎?? 超標就超標,不然怎麼會自撞。
之前不也發生過
有人前一天喝得爛醉
睡一覺醒來想說沒事了,就去騎/開車,發生車禍
結果體內還有酒精殘留,照樣被罰酒駕

所以管他酒是前一天還是前天甚至前一年喝的
殘留的酒精超標就是酒駕
樓主您就認了吧

另,過一晚酒精還沒代謝完
不是肝不夠強就是喝太多
無論是哪一種,還是請少喝點吧!
現在的車禍,不管是自撞或者是車碰車的碰撞,
都一定會酒測,
你媽媽當時的狀態是"昏迷"
所以一定是"交警委託酒測"
例如
2/10號晚上11點喝酒
2/11凌晨自撞 被酒測 這樣也能說是昨天喝的

所以不要坳了喝得很多 能多到24小時都無法代謝 這種狀況真的不要上路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5項規定
第一項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
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
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第五項
汽車駕駛人肇事拒絕接受或肇事無法實施第一項測試之檢定者,應由交通
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將其強制移由受委託醫療或檢
驗機構對其實施血液或其他檢體之採樣及測試檢定。
抽血酒測的話會有誤判的問題哦!
http://ask.pansci.tw/archives/782

請搜尋"抽血酒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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