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c168 wrote:這句話第一個字就點出問題所在,利益所在委員所在。沒有利益的事情那就......
利委們是吃屎的嗎
依照現行法令:
最輕==>駕駛人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以上未滿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3以上未滿0.05:機車駕駛罰15000,小型車駕駛罰19500,大型車駕駛罰22500。
最重==>駕駛人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5毫克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11以上:機車駕駛罰67500,小型車駕駛罰74000,大型車駕駛罰78500。
其實只要把現行罰款後面多加一個0...再犯者罰款加倍,這樣應該就有用了。
你說怕遇到雙手一攤沒錢繳的無賴?OK的啦。一萬元抵一個月;19萬就關19個月,74萬就關74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