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家門前澆花遭輾斃年輕女酒駕肇逃

gbc168 wrote:
利委們是吃屎的嗎
這句話第一個字就點出問題所在,利益所在委員所在。沒有利益的事情那就......

依照現行法令
最輕==>駕駛人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以上未滿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3以上未滿0.05:機車駕駛罰15000,小型車駕駛罰19500,大型車駕駛罰22500。
最重==>駕駛人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5毫克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11以上:機車駕駛罰67500,小型車駕駛罰74000,大型車駕駛罰78500。

其實只要把現行罰款後面多加一個0...再犯者罰款加倍,這樣應該就有用了。
你說怕遇到雙手一攤沒錢繳的無賴?OK的啦。一萬元抵一個月;19萬就關19個月,74萬就關74個月。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肇逃車輛是出租車,警方請車行利用衛星定位找車,一下子就找­到肇事車輛,而26歲的女駕駛被警方找到時,滿身酒氣,在車內呼呼大睡,酒測值高達0­.68!



會不會只是用酒駕掩飾謀殺的罪行,
看影片撞擊前,撞擊時還巧妙避開柱子,
連後照鏡都沒掉,
撞擊後逃離,都很穩,
一點都不像酒駕,
比較像完事後找個小弟喝酒頂,
被害人會裝這麼多監視器....
我比較相信是...橫的碰到狠的
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

afk225 wrote:
行人踏出家門之後的防...(恕刪)


GG是Good Game的意思,

最早用於線上遊戲競技結束後雙方對一場好比賽的客套簡稱,

後來傳來傳去就多了「完蛋」、「輸了」、「結束」、「沒救了」等的意思。

酒駕真的該死,

罰則修來修去根本沒有嚇阻作用,

因為肇事方易科罰金民事耍賴根本沒法可管,

一個月被抓三次的都沒再怕了,

酒駕、吸毒駕駛本來就可以預期會出事,

應該像國外提高相關罰則才對,

美國加州酒駕初犯、無人員傷亡、無逃逸行為吊扣駕照6個月,罰款1500~1800美元。

5年之內再次違反,吊扣駕照2年,罰款和刑期加倍。

7年內有3次酒後駕車被捕的記錄,將會被控以二級謀殺罪。
冤家尋仇用槍用刀已經遜掉了.

故意酒駕撞死仇家頂多3個月就出來了,

還能易科罰金,台灣人命真不值錢.

majestyboy wrote:
冤家尋仇用槍用刀已經遜掉了.
故意酒駕撞死仇家頂多3個月就出來了,
還能易科罰金,台灣人命真不值錢.


感謝分享
在撞千千萬萬個平民,酒駕的罰則依然是輕

除非撞到一個官,不然依然無解

到底有那位官願意犧牲一下的,或是官的家屬也可以
其實要遏止酒駕很簡單

只要臨檢到酒駕就當場槍斃

這樣就沒人敢酒駕了

問題是會有夜店, 酒店, 薑母鴨, 麻油雞等的業者出來阻撓修法

所以才無法改變這樣的現況
玩 Skyrim 吧!

0933 wrote:
其實要遏止酒駕很簡單...(恕刪)


要是你跟朋友去吃尾牙+生日周年+到客喝酒+其他.............

你或是朋友喝回家就處死

家屬會找你開罵理賠.........

學美國一樣就夠


假如這個剛剛新聞

勇警追通緝犯猝死 最後一刻緊抓不放 英勇緝捕通緝犯 26年資歷偵查佐殉職 過去無家族病史 員警疑心肌梗塞猝死

很多人都有槍卻不敢開槍

壞人真好幸福 在鬼島能用活抓.... 連我笑死了
記牢 : 上述文章是有版權的,任意剽竊者罰金10億新台幣。
iijima_ai wrote:
這句話第一個字就點出...(恕刪)

說真的只是罰款根本沒用,
應該針對酒駕立法,
酒駕肇事傷人一律視為無差別隨機殺人...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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