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過年期間發生車禍

拖鞋...

fary0131 wrote:
當時我直行車(B車...(恕刪)


打了方向燈就無敵了
視線不良的情況下還強行左轉藐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你應該完全無責任才是

如果今天樓主是騎機車不就更慘?
根本沒有反應的時間
行車記錄沒給警方嗎?

這樣還可以判你:涉嫌未注意前車狀況肇事致人受傷。

行車紀錄器也有給警方
但是警方使用行車紀錄器檔案
是在申請交通鑑定時候才會觀看嗎?
畢竟只是申請初判表
尚未申請鑑定
一般初判就會看行車紀錄,別管初判了直接送鑑定
最差的狀況就是以受傷告對方過失傷害,去檢察官那裡看影片(起訴後去法官那裏看影片)
無超速又不到兩秒,怎麼說都告得贏
謝謝各位~
明天早上等區公所上班先去申請調解
看調解如何在看需不需要送鑑定
通常送鑑定的時間大約需要等待多久
才會有結果
副駕受傷有去醫院開證明吧?有考慮提告過失傷害嗎?
鑑定大概要兩個月才會出來

dmail777 wrote:
副駕受傷有去醫院開...(恕刪)


副駕駛有受傷也有開證明!
家人希望不要走到控訴這部分!
希望調解能解決就解決
對方這種態度,不見棺材不掉淚,就過失傷害告一告,鑑定費可以省,不過,如果對方也有受傷,自己也有被告的風險。
但是,被告是一回事,如果鑑定無肇責,就不會有事。

fary0131 wrote:
鑑定委員會也說這就是7:3叫我就同意這樣


dmail777 wrote:
最差的狀況就是以受傷告對方過失傷害,去檢察官那裡看影片(起訴後去法官那裏看影片)
無超速又不到兩秒,怎麼說都告得贏



有在調解時, 放影片給那些仕伸看嗎?????

調解委員會大部份是搓湯圓的........
真的有關念的很少.....

我也覺得可以送鑑定...
從影片看來, 個人認為是無肇責的....

加油...


對向並非待左轉,像是逆向行駛,
基於用路信賴原則, 對向車應停等, 待對向無來車再行左轉,
或先禮讓直行車先行.
樓主看到對向車偏過, 應注意且有注意而採取反應, 煞車並向右閃避.
怎麼對向車不煞車, 或許不會有碰撞發生.
樓主加油!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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