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檳榔汁一樣跟國道警察檢舉就好,該各縣市環保局檢舉一定都GGYY的,回你不能證明該人是車主的廢話,只有國道警察管你是不是車主一律開單,說到一國兩制大家反對,台灣根本不只是兩制式一國各制!thomasshieh wrote:不用跟他客氣,交通...(恕刪)
他應該是一開車門,檳榔一吐眼一瞪,”心想:挫賽怎麼有行車紀錄器”。身為可樂納哥當然不能表現出害怕被舉發的眼神,乾脆帥到底,開車門擋住去路,硬撐起哥的霸氣。遇到這樣的可樂娜哥,不卯起來檢舉怎麼對得起自己。拜託你趕快檢舉 +1拜託你趕快檢舉 +1拜託你趕快檢舉 +1拜託你趕快檢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