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治理政策白皮書》第2次會議紀錄

看來機車黨還是沒搞清楚狀況。
路權不是這樣要的。

機車黨一直強調機車族是弱勢、機車騎士都是被汽車被爛道路害死、
都是被政府的爛交通法規害死、憑什麼汽車能享有的福利機車不能享有?
你覺得這樣仇視其他族群,卻又想從其他族群身上強奪本來就不屬於機車族的權利,
這樣其他族群會贊同開放機車路權才怪。

機車黨應該從自身做起,強制促使機車族不再違規,如在路上發現機車違規,
應強行導正對方騎機車違規的行為及觀念,並呼籲騎機車肇事時要勇於面對,不要逃逸,
如因自己騎車違規導致車禍車損人損,是自己的錯就要勇於賠錢負責,
不能仗勢有著 機車車禍無敵條款 就都是別人的錯。

更直接、更快速的開放路權法,就是向先進國家看齊,機車黨自己就該提倡機車減量,
等汽機車比例和先進國家一樣時,完全路權自然會開放。
當然,機車減量的速度越快,路權開放的速度越快。
如此一來,機車族就能享有和先進國家一樣的路權,汽車族也能享有和先進國家一樣無機車擾亂的乾淨道路,
公車族、計程車族群也能因此受惠,對於國家交通形象的提升也大有展望,和先進國家一樣美好,
這樣其他族群就沒有反對機車路權的理由了。

其實,要路權開放式很簡單的事情,只是取決於機車族是否願意犧牲既有的利益。
如果機車族不想有所犧牲、只想享有的話,我想,很多人都很難認同機車路權的開放,
不要忘了,反對機車路權的不是只有汽車族而已,其中還有機車族自己、腳踏車族及行人等。


另外,我上星期在台北市中山區錦西街的全家便利商店旁的單行道巷子發現很多機車騎士都逆向騎進去,
也不見警察取締,機車黨要不要派人去處理一下?不要一邊說自己是弱勢、結果卻無視交通法規、一邊又大聲嚷嚷要路權。
看來機車黨還是沒搞清楚狀況。
路權不是這樣要的。

機車黨一直強調機車族是弱勢、機車騎士都是被汽車被爛道路害死、
都是被政府的爛交通法規害死、憑什麼汽車能享有的福利機車不能享有?
你覺得這樣仇視其他族群,卻又想從其他族群身上強奪本來就不屬於機車族的權利,
這樣其他族群會贊同開放機車路權才怪。

機車黨應該從自身做起,強制促使機車族不再違規,如在路上發現機車違規,
應強行導正對方騎機車違規的行為及觀念,並呼籲騎機車肇事時要勇於面對,不要逃逸,
如因自己騎車違規導致車禍車損人損,是自己的錯就要勇於賠錢負責,
不能仗勢有著 機車車禍無敵條款 就都是別人的錯。

更直接、更快速的開放路權法,就是向先進國家看齊,機車黨自己就該提倡機車減量,
等汽機車比例和先進國家一樣時,完全路權自然會開放。
當然,機車減量的速度越快,路權開放的速度越快。
如此一來,機車族就能享有和先進國家一樣的路權,汽車族也能享有和先進國家一樣無機車擾亂的乾淨道路,
公車族、計程車族群也能因此受惠,對於國家交通形象的提升也大有展望,和先進國家一樣美好,
這樣其他族群就沒有反對機車路權的理由了。

其實,要路權開放式很簡單的事情,只是取決於機車族是否願意犧牲既有的利益。
如果機車族不想有所犧牲、只想享有的話,我想,很多人都很難認同機車路權的開放,
不要忘了,反對機車路權的不是只有汽車族而已,其中還有機車族自己、腳踏車族及行人等。


另外,我上星期在台北市中山區錦西街的全家便利商店旁的單行道巷子發現很多機車騎士都逆向騎進去,
也不見警察取締,機車黨要不要派人去處理一下?不要一邊說自己是弱勢、結果卻無視交通法規、一邊又大聲嚷嚷要路權。
wrote:

多po,刪除
wrote:
LAST PRIME BUSHIDO wrote:
機車黨一直強調機車族是弱勢、機車騎士都是被汽車被爛道路害死、
都是被政府的爛交通法規害死、憑什麼汽車能享有的福利機車不能享有?
你覺得這樣仇視其他族群,卻又想從其他族群身上強奪本來就不屬於機車族的權利,
這樣其他族群會贊同開放機車路權才怪。

機車黨應該從自身做起,強制促使機車族不再違規,如在路上發現機車違規,
應強行導正對方騎機車違規的行為及觀念,並呼籲騎機車肇事時要勇於面對,不要逃逸,
如因自己騎車違規導致車禍車損人損,是自己的錯就要勇於賠錢負責,
不能仗勢有著 機車車禍無敵條款 就都是別人的錯。

汽機車上了路違規,用的是同一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不會因為少了兩個輪子,罰款就減半,因為在法律上,他們都叫做『汽車』,都該走在快車道上
但一條行政子法,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就橫空超越母法,就把機車從汽車打入腳踏車,從中央法規限縮只能走外兩線車道,到了地方政府、里長手上,機械腳踏車嘛,就是走在白線邊邊上就是了!(我騎車專騎車道中間,之前就跟長輩吵過這問題,可見無知三寶是全民的!)

機車、汽車的路權,在速限一樣都是50~70公里的市區一般道路,本來就該是一樣的,上了橋樑走啥專用路,本來就是錯的,機車黨還引以為傲!
LAST PRIME BUSHIDO wrote:
更直接、更快速的開放路權法,就是向先進國家看齊,機車黨自己就該提倡機車減量,
等汽機車比例和先進國家一樣時,完全路權自然會開放。
當然,機車減量的速度越快,路權開放的速度越快。
如此一來,機車族就能享有和先進國家一樣的路權,汽車族也能享有和先進國家一樣無機車擾亂的乾淨道路,
公車族、計程車族群也能因此受惠,對於國家交通形象的提升也大有展望,和先進國家一樣美好,
這樣其他族群就沒有反對機車路權的理由了。

你的先進國家是那一個?黑水溝對面那一個嗎?你知道被台灣人笑稱是歐豬,結果還比台灣先進的歐洲國家有多少機車嗎?
那麼你知道現在巴黎正在限縮四輪汽車進入市區的路權,私有車輛與非節能車輛不能進入市區,只准行人、腳踏車、大眾運輸在市區趴趴走嗎?
你知道倫敦對私有汽車收塞車、進城費,但除了沒對機車收錢外,還允許機車走公車專用道嗎?

三寶長輩的無知,教壞了年輕一代,還讓年輕一代用錯誤的方式騎車,然後回頭對只買得起機車的年輕人說:你們騎車要有高道德標準,其他騎車的做不到,你就不配擁有路權(喂!這好像是某個黨主席被人家批評的點齁!)。那麼想請問你,開車不踩煞車的三寶肇事,同樣開車的你就該配擁有路權嗎?
LAST PRIME BUSHIDO wrote:
其實,要路權開放式很簡單的事情,只是取決於機車族是否願意犧牲既有的利益。
如果機車族不想有所犧牲、只想享有的話,我想,很多人都很難認同機車路權的開放,
不要忘了,反對機車路權的不是只有汽車族而已,其中還有機車族自己、腳踏車族及行人等。

同樣一個人上路,一部汽車在道路上行駛所佔用的面積,是機車的三倍,停放所佔用的面積,是機車的五倍(這是運研所自己的說法),以社會成本來說,到底是誰該有所犧牲?
就如同UBike在人行道上驅趕行人,倒底誰該有所犧牲?

LAST PRIME BUSHIDO wrote:

另外,我上星期在台北市中山區錦西街的全家便利商店旁的單行道巷子發現很多機車騎士都逆向騎進去,
也不見警察取締,機車黨要不要派人去處理一下?不要一邊說自己是弱勢、結果卻無視交通法規、一邊又大聲嚷嚷要路權。

警察無作為,所以機車黨要扛下一切,好個高道德標準不是嗎!
回覆 cinnamon coffee 大大
其實機車黨很早就有公開說明過 他們並沒有主張齊頭式平等的車速分流 或齊頭式平等的汽機車平權
而是會參考現實狀況跟台灣駕駛的情況 來做未來台灣交通的整體規劃


去年1月初 小建大有辦過一次機車黨網聚 還有請到葉匡時部長跟公路總局 許多台北市議員參加 聽那天有去參加的朋友說 小建大就有跟大家說他幾年來的機車路權爭取的完整想法

之後還有作這一張圖 放在機車黨相簿

《圖1 - 現況》現今大量【禁行機車】只給機車2車道以下的道路規劃,基本上在公車/小黃停靠熱區,機車騎士不是淪為條子開單肥羊,就是變成公車夾殺下的亡魂。
(EX:台北市復興南北路、所有台北捷運站出口前、新莊區中正路等)

《圖2 - 現況》現今大量【禁行機車】只給機車2車道以下的道路規劃,再加上外側車道竟還規劃汽車停車格。機車騎士要嘛不是成為條子開單的肥羊、就是被併排停車給堵死,再不然就是被突然開啟車門的汽車給害死...
(EX:台北市民權東路、高雄市民族一路等)

《圖3 - 願景》長距離的橋樑、長距離的高架道路/快速道路/省道,可考慮採汽機車分流方式。唯需設置實體分隔,以防弱勢機車被汽車肆意侵入車道干擾,造成危害;同時,機車道部分需能容納快車/慢車二股機車車流,故現行機車道寬度2.5M標準亟需修訂,至少需有3.0公尺才合理而安全
(EX:台北市台北橋機車道、大度路機車道)

《圖4 - 願景》一般市區道路速度約在50公里,車速不快(也不應過快),加上各種行進方向都有,路邊還有車輛停靠及巷弄支道的車輛匯入... 根本作不到汽機車分流。而是該回歸到【車向分流為主,車速分流為輔】,同向(含)三車道以內不劃設禁行機車/不強制二段式左轉,並從駕駛人考照面、宣導面、執法面來紮根起,方能使交通回到正軌。


以前大重跟一些網友都有給過小建大建議 包含小弟自己也是
但有些人總自以為他的建議最好 如果小建大或機車黨沒有照他的意見做 就是背叛機車族 這也未免太好笑了吧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LAST PRIME BUSHIDO wrote:
看來機車黨還是沒搞清...(恕刪)

惡性循環就是這樣來的

上一代的限制 錯誤的觀念 錯亂的法規

我們這代看著上一代有樣學樣

現在有機會翻正

你卻說由於我們這代太多錯誤 所以必更加限制

你不了解 這些限制就是當初那群無知的人種下的前因

你只是不斷的LOOP這些流程

再來討論停車問題

日本要有車位才可以買車

台灣開車有自己車位的有多少人?

大的自己不管了

然後說小的太多是亂源

嗯 真的是上一代教的都給他吸進去了

你這段話讓我想到

有天我騎車載我爸的時候

我騎在快車道 他居然說這樣駕駛很危險

我就想 是怎樣的交通教育可以這樣扭曲
上面的官員可以解釋一下上周中和錦和路路口,停紅綠燈的機車車速和造成2死8傷的問題,有何關連?

那這樣是不是該討論一下限制汽車車速和使用方式。

另外歐盟汽車小面積撞及測試為60公里時速,也就是60公里以上的駕駛和乘客死亡率也大增,是否也要將汽車限制在60公里以下?
現在的快速道路和高架道路速限分別是90和70。

交通事故產生在於不當的駕駛行為和不正確的駕駛觀念,而不是交通運具。
交通事故產生在於不當的駕駛行為和不正確的駕駛觀念,而不是交通運具。
交通事故產生在於不當的駕駛行為和不正確的駕駛觀念,而不是交通運具。

一直在討論汽機車的分野,實在是很無言。

官員們,書念到哪裡去了?出國考察報告都是隨便抄的嗎?
現在的行人何止要閃U-BIKE?
你們機車騎士連騎樓都要騎就騎了, 人行道算什麼? 還不是看到行人就猛按喇叭叫行人閃邊,
假日的內湖好市多旁更嚴重, 手上拿滿東西還要閃違規騎上人行道上的二輪黨

機車被公車汽車大欺小? 剛好而已, 自己還不是欺壓行人.
三爽mobile01
自欺欺人

圖三的真實情形不太準確???

最少路寬的比例窄上許多 , 應該要再寬才對

死光光立狗法縮減機車車道的立法委員
Maxxis1980 wrote:
你們機車騎士連騎樓都要騎就騎了, 人行道算什麼? 還不是看到行人就猛按喇叭叫行人閃邊,
假日的內湖好市多旁更嚴重, 手上拿滿東西還要閃違規騎上人行道上的二輪黨 ...(恕刪)


Maxxis1980 大大 機車黨一直都是強力反對機車騎上騎樓的違規行為的
不懂大大在激動什麼


smax155 wrote:
自欺欺人
圖三的真實情形不太準確???...(恕刪)

大大沒注意看? 圖三跟圖四 是機車黨的願景主張 也努力跟地方政府訴求
圖一跟圖二才是現況啦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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