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rote:觀念錯誤,路上狀況多...(恕刪) +1車禍是能避免就避免 不能避免時被撞上 才看後續的責任釐清即是你沒錯 但還是要花時間去處理 新車撞凹修回來感覺也很差萬一衰點被開張"應注意而未注意"不就虧大你是能避免的 也知情 就盡量讓自己少事吧...除非 你是舊車想美容 或剛好左側有部分擦撞過的痕跡想一次藉由路上的三寶讓你修到飽...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奧利奧 wrote:+1車禍是能避免就避免 不能避免時被撞上 才看後續的責任釐清即是你沒錯 但還是要花時間去處理 新車撞凹修回來感覺也很差萬一衰點被開張"應注意而未注意"不就虧大你是能避免的 也知情 就盡量讓自己少事吧...除非 你是舊車想美容 或剛好左側有部分擦撞過的痕跡想一次藉由路上的三寶讓你修到飽...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沒錯,任何車禍雙方都一定是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沒有任何例外法院認證的並沒有以能注意為前提,最好記得這點
一個小路人 wrote:沒錯,任何車禍雙方...(恕刪) 不要胡說八道,我自己就碰過,我在車道上行駛,路邊停車起步要切到我的車道,直接從我右後門撞上去,下車也是理由一堆,結果100%肇責認賠了事,基本上這種切換車道還撞到原車道車輛後半部的,一定是100%肇責啦!
grezzo wrote:不要胡說八道,我自己...(恕刪) 這不一定 兩案有些許不同你的案件是根本不知道路邊停車會突然出來 或是知道時已經來不即煞車根本就沒有辦法去注意到而原PO案件是早就知道你要轉 我偏不讓 要撞就來...我賭你會讓直行道結果就是花時間處理+上01PO文...他一開始就能注意的
奧利奧 wrote:這不一定 兩案有些...(恕刪) 亂講!對方打著方向燈我當然知道他要切過來,這根本不是重點好嗎,要變換車道本來就要讓車道內的車輛先行,而且撞後半部表示原車道駕駛根本沒有閃避的可能,貼一下變換車道注意事項,大家溫習溫習吧:三、變換車道(一)汽車變換車道前,先顯示方向燈。(二)察看所有照後鏡。(三)回頭察看車輛側面,注意可能的視線盲點,並確保旁邊的車道中有足夠的空間可供您駛入。(四)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grezzo wrote:亂講!對方打著方向燈...(恕刪) 所以你也是知情者呀 (也是明知他要轉 而非他突然轉過來你閃避不及)本人對突然出來被撞或撞人者 多半不會怎樣 頂多就吃教訓跟經驗但對已明知對方要轉而不讓(或不小心 不放慢而發生意外等等)有點故意要撞就來 大家翻法規看誰吃...即使完全沒錯 也沒啥好感能注意到的卻擺明不讓浪費的也是自己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