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是我開車的觀念錯誤嗎??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

發生事故後有通知警方到場處理了嗎???


◎(‧●‧)◎ wrote:
觀念錯誤,路上狀況多...(恕刪)


+1

車禍是能避免就避免 不能避免時被撞上 才看後續的責任釐清

即是你沒錯 但還是要花時間去處理 新車撞凹修回來感覺也很差

萬一衰點被開張"應注意而未注意"不就虧大

你是能避免的 也知情 就盡量讓自己少事吧...

除非 你是舊車想美容 或剛好左側有部分擦撞過的痕跡
想一次藉由路上的三寶讓你修到飽...

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奧利奧 wrote:
+1

車禍是能避免就避免 不能避免時被撞上 才看後續的責任釐清

即是你沒錯 但還是要花時間去處理 新車撞凹修回來感覺也很差

萬一衰點被開張"應注意而未注意"不就虧大

你是能避免的 也知情 就盡量讓自己少事吧...

除非 你是舊車想美容 或剛好左側有部分擦撞過的痕跡
想一次藉由路上的三寶讓你修到飽...

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沒錯,任何車禍雙方都一定是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
沒有任何例外
法院認證的

並沒有以能注意為前提,最好記得這點

一個小路人 wrote:
沒錯,任何車禍雙方...(恕刪)

其實最近都已經有無肇責的判決出來了
只是要保佑遇到觀念比較先進的法官

一個小路人 wrote:
沒錯,任何車禍雙方...(恕刪)


不要胡說八道,我自己就碰過,我在車道上行駛,路邊停車起步要切到我的車道,
直接從我右後門撞上去,下車也是理由一堆,結果100%肇責認賠了事,基本上
這種切換車道還撞到原車道車輛後半部的,一定是100%肇責啦!

grezzo wrote:
不要胡說八道,我自己...(恕刪)


這不一定 兩案有些許不同

你的案件是根本不知道路邊停車會突然出來 或是知道時已經來不即煞車
根本就沒有辦法去注意到

而原PO案件是早就知道你要轉 我偏不讓 要撞就來...
我賭你會讓直行道

結果就是花時間處理+上01PO文...

他一開始就能注意的

jordanal wrote:
請問這樣的情形是我錯還是他錯呢???


他錯~
但不知道樓主能不能拚到0肇責
等樓主Update....

奧利奧 wrote:
這不一定 兩案有些...(恕刪)


亂講!對方打著方向燈我當然知道他要切過來,這根本不是重點好嗎,
要變換車道本來就要讓車道內的車輛先行,而且撞後半部表示原車道
駕駛根本沒有閃避的可能,貼一下變換車道注意事項,大家溫習溫習吧:

三、變換車道

(一)汽車變換車道前,先顯示方向燈。
(二)察看所有照後鏡。
(三)回頭察看車輛側面,注意可能的視線盲點,並確保旁邊的車道中有足夠的空間可供您駛入。
(四)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信賴原則就是我直行車當然以為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啊!哪有人打了燈就不管後車的了!

grezzo wrote:
亂講!對方打著方向燈...(恕刪)


所以你也是知情者呀 (也是明知他要轉 而非他突然轉過來你閃避不及)


本人對突然出來被撞或撞人者 多半不會怎樣 頂多就吃教訓跟經驗

但對已明知對方要轉而不讓(或不小心 不放慢而發生意外等等)

有點故意要撞就來 大家翻法規看誰吃...

即使完全沒錯 也沒啥好感

能注意到的卻擺明不讓

浪費的也是自己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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