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法規可以檢舉這樣的行為?

這個...訂再多的法規,如果人民沒有公德心不去遵守、警方不認真取締,那再多法規也沒用.

就像市區明明附近就有行人穿越道,可是如果中央分隔島沒什麼樹或是不怎麼高,那就一定會有一堆行人無視於車流穿越,就算有紅綠燈的路口,也常見行人三三兩兩站在路上等紅綠燈甚至直接穿越,有行人違規罰300的法規已經很久了吧? 有貫徹執行過嗎? 這條法規似乎只是訂來讓警方捉到其它違規時"開小張點"用的.
再來個例子,紅燈除非有右轉號誌是不能右轉的,可是常有人闖紅燈、硬逼前車紅燈右轉...當你騎車會紅燈右轉,可能只是稍微嚇到行人或影響交通而已,哪天開車也紅燈右轉,那影響更大了,輕則交通阻塞,重輒擦撞...可是呢,除非某某專案期間或是深夜一些路口有欄検,要不然先不提主要幹道,大小巷道紅燈右轉更普遍.
最後個例子,紅線是完全不能零時停車,黃線除有特殊標誌外,僅准暫停上下客,可是一般人都把紅線當黃線用,除非一些大官住宅附近,要不然市區繁忙路段紅線暫停也就算了,有時後還併排,見有警方來趕人了才鳥獸散,繞一圈再回來停....

只能說這類例子太多了.
台灣地小車多,很多法規該修正了,不要因為想"通情達理"而弄出一堆"模糊地帶",讓人無所適從.
拿停車問題來說,該劃車位的地方就該畫車位,不是畫個黃線,然後因為不太會影響交通就不太取締,
這樣根本破壞黃線的權威性,久而久之大家看到黃線都會想挑戰看看,再不然就是又弄個開放停車時段的附牌,讓人每次停好車都要到處找那面牌子才能安心.

回到原題,有些地方真的道路規畫不敷使用,像是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中山高轉建國快,如果第一個出口就要下,那勢必只能橫跨3車道切過去,如果遇到尖峰時段從平面塞上來,那一長串車流,後面的車只好儘量打方向燈切過去啦....要不然不是把一排當兩排用,就是要道下個出口下去再繞路回來. 所以遇到這種情況只要對方有打方向燈不是硬擠進來我是會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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