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每天早上都會開高速公路上班,但是在交流道出口常會塞成一條車隊。
大家規規矩矩的排隊往前移動,但總是會有車子從內側車道插隊進來。
有些車子的插隊法很危險,高速從內側車道開過來,
趁著塞住的車隊慢慢往前移的時候,從左後方直接切進來。
有時沒有注意看後照鏡,才剛踩油門起步,立刻就要緊急煞車。

這樣的鏡頭在今早終於演變成擦撞,
內側車道那台車,連車頭都沒超過我就先往右切,
我才剛起步,來不及煞車,對方的右前門位置就擦過了我的左前保桿。
下車去問前車,對方完全不理我,
叫了警察來,但對方已經揚長而去,我有記車牌,但是沒有照片,
我的左前保桿是有留下對方的車漆,且只有擦傷,
所以警察說因為沒有人受傷,財損也不嚴重,所以不建議我提告。

請問各位前輩,像這樣插隊行為,是否法規可以制止呢?
難道只有等發生事故了,才能處理嗎?
若是像我這種情況,連讓對方受罰的機會都不大,
請問是否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可以讓這種人理解,這是種危險的行為呢?

請大家幫忙提供一些建議,謝謝大家!
文章關鍵字
建議您提告。
並請警察開三聯單,若境查不從,即申訴承辦警員,
三聯單一開不出3日就會有令您滿意的答案了.
經驗分享^^
jason
如果您遇到這種情形,手邊有相機或可攝影的器材,建議將他拍照下來,可以檢舉這樣的違規。
這是依照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述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而該車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一項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守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插入連貫行駛車陣:
汽車駛離高速公路或轉入系統交流道匝道,因故壅塞時,不循序停等,而使用主線車道或路肩超越前車強行切入停等車輛間者,即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五款規定,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者」之情形舉發

而他又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台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第一項及前項肇事逃逸者,經通知汽車所有人到場說明,無故不到場說明,或不提供汽車駕駛人相關資料者,吊扣該汽車牌照一個月至三個月。肇事車輛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尚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得予暫時扣留處理,其扣留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而他又造成您的財產損失,依民法得賠償。
過程您不需要付出一毛錢,只是如果對方很機車,可能會付出相當的時間

總而言之...如果你真的氣不過,那...還是報警依法處理吧! 如果你沒這些時間耗,還是摸摸鼻子就算了吧。
反正不管怎樣,依法報警後,至少該駕駛如確定肇事逃逸,至少有一到三個月不能開車,如果他吊扣期間又開車被抓到,就罰鍰6000-12000元罰鍰。
肇事逃逸有得他玩了...

這位朋友千萬不要輕易放過那個傢伙...沒有教訓過他不會警惕...

至於警察也別讓他打混...什麼都想息事寧人那請他回家吃自己比較快...
法律是限制好人用的
警力有限,再多的"雙白線"也無法抵擋那些"...XXX欠X"的匪類
小弟一天要經過你說的路況"3次"(台北交流道,福和橋匯入基隆路高架,基隆路與辛亥路交叉口)
每次心裡都...XXX
曾MAIL給市政信箱
得到得答案居然是"未避免他線後段塞車,無法執行"主線先行""
真的是....
可以檢舉! 前提是你要報案 你要做筆錄 你要有對方車牌
有證人更好

至於你的財損 更可以提告!
活在當下
喔!原來有不得「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者」這樣的法條啊!!

我會請警方開三聯單處理,起碼讓這位肇事逃逸的傢伙得到教訓。

以後我車上一定要買台數位相機放著,
下次還有人插隊到我前面,我一定要去舉發。

謝謝大家的回應!01上有好多學識淵博的大大呢!!
感謝大家又讓我增長知識!!Thank you!!

patmis wrote:
小妹每天早上都會開高...(恕刪)


只有『交通事故登記聯單

並沒有大家所謂的『三聯單』

單純車禍財損而肇事逃逸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
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而這係屬民事案件,俟警方作完交通事故談話紀錄後,

建請版大自行該管地方法院民事庭提出侵權賠償。

小弟淺見,有錯請指正。

就是因為這樣,手機才會漸漸演變有照相功能呀(我虎爛的)

真的要檢舉的話,幾乎天天都會遇到,最容易遇到也最容易拍的就屬高速公路、快速公路【行駛路肩】了,因為他是屬於逕行舉發,只要有證據、時間、地點等相關資料就可以了,至於受不受理就看公路主管機關了。

而其他如任意變換車道、變換車道不使用方向燈、蛇行等,個人認為使用攝影機之類的器材,比較能完整呈現。
沒自主權的汽車檢驗員...努力換頭銜中!
相信在新竹上班的大大們都知道

早上竹東交流道跟園區交流道 大排長龍的狀況
就是很多白目愛插隊

有時候他們切不進去就會.....
造成快車道速度跟著慢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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