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減慢車道寬度會降低肇事率?


wetty wrote:
謝謝網友反串,幫助大家澄清觀念
機車佔44%,剩下的56%是誰肇事?
機車總數最多,是汽車的兩倍,


所以世界上只有機車跟汽車??
沒有腳踏車??沒有行人??
怪不得這邊的機車路權團體只會哀汽車違停,影響交通,
卻從不看機車違停,影響行人。

該澄清觀念的是你吧~~~
在這裡,只要反對二輪團體的道路政策,或是講二輪壞話,你就能得到"四輪嘴臉"的稱號
kc1229 wrote:
今日出刊的《蘋果》...(恕刪)


根本是腦殘學者的腦殘作業方式
增設車道就是降低減少車禍??
如果原本是8米寬的道路畫設3車道
然後變成一樣是8米寬的道路畫設成4車道就能降低減少車禍??
根本是腦殘

在道路沒拓寬之下
就算你把2車道劃成8車道也沒用
因為車禍重點不在車道多寡
也不在路寬
重點是在駕駛人心態

bulahe wrote:
所以世界上只有機車跟汽車??
沒有腳踏車??沒有行人??

腳踏車/行人,佔肇事比例,沒有機動車輛的高
bulahe wrote:
怪不得這邊的機車路權團體只會哀汽車違停,影響交通,
卻從不看機車違停,影響行人。

因為,機車佔用人行道、騎樓,比較少害死行人
汽車佔用慢車道,卻常害死機車騎士

atenza.ken wrote:
不是很多人很愛PO...(恕刪)

那個是以(機車肇事件數/總車輛肇事件數)算出來的。但汽機車母體數不同(汽車約600萬輛、機車約1500萬輛),所以你覺得這樣的算法來判定機車肇事率高公平嗎?
我舉個例子好了,假設有個國際學校,1000名學生中有美國人100名、台灣人900名。某次考試被抓到作弊的學生中,美國人有10人、台灣人有20人。你會因此判定台灣學生比美國學生愛作弊嗎?
很簡單的統計觀念而已,自己去想想看問題在哪裏。
負家子弟 wrote:
在道路沒拓寬之下
就算你把2車道劃成8車道也沒用
因為車禍重點不在車道多寡
也不在路寬
重點是在駕駛人心態

車道變窄,你開起來會不會怕?至少某些三寶會怕撞到別的車,就比較會抓左右兩車道的車的車距,對愛亂飆的駕駛而言,擦到其他車輛的風險也會提高

3.5公尺的道路寬度,應該是要配合公車與公車專用道使用的,但台灣的公車不像先進國家都行駛在這條專用道上,而是兩車道隨便開,所以這樣的道路設計根本沒用!
總是有人喜歡拿奇怪的數據去睜眼說瞎話呢ww

佔台灣機動車輛總數64%的機車的肇事數量只佔所有車輛事故總數的44%
56%的肇事數是剩下36%的其它車輛搞出來的
機車肇事比率超低的好不好
我想問題的重點是

因為外側車道過寬導致太多車輛臨停

所以要縮減車道 以防止臨停

那為啥不考慮開放內側給機車使用?

車道縮減 那些車輛也不會因此就不臨停
搞這些機慢車優先道,刪減慢車道寬度有的沒的,用路人不守法都沒用!

提撥10~20%的檢舉獎金給"併排停車"這個違規項目,才是根本之道!

道理就如同血管阻塞,就會爆血管的危機

wetty wrote:
酒駕撞死警察,小客車獨佔肇事率100%


wetty wrote:
汽車佔用慢車道,卻常害死機車騎士


一貫的技倆
有人可以告訴我嗎?
機車分有:輕型機車 普通重型機車 大型重型機車 現在可能連電動機車也加進來了
而汽車分有:小客車 小貨車 大貨車 聯結車 大客車
為什麼機車是用總數去算 而汽車卻可以拆開各項看?
機車肇事率4成4 不也就代表汽車肇事率5成6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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