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紅茶 wrote:那有更好的解決方法嗎?我有停著讓他過呢!!! 他連停著都沒停) 你迴轉就必須禮讓直行車先行,如果不幸發生車禍..究責就是:你未讓直行車先行.現在講的是路權論,所以你是肇事主因.而事故後對方有下車查看卻沒留下....這要看爾後的調查因由,有可能是肇事後逃逸(也有可能沒事).就算肇事後不管現況先離開,他與你的事故肇責不會有多大的影響,他的離開屬行政罰(肇事後逃逸或離開),因未有人傷亡...不屬刑事肇事逃逸只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yanyu_911 wrote:你迴轉就必須禮讓直...(恕刪) 我有當天車禍受傷的驗傷單我有停下來讓他過 但他還是撞上了 都沒有煞車狀態~ 行車紀錄器是我自己提供的他已經出面了 他已經 吃上一張 肇事逃逸罰單了他說 他撞上我之後 這幾天也沒再 車禍發生事故本地他口中講出 但沒有錄音所以他跑掉 沒有當天 受傷狀況 就算還有另外車傷 他沒有在現場 爾後有問題他也沒有證據說 車傷哪裡來的嗎?依目前狀況 他沒有受傷 但是有官司 怕我獅子太開口 想保險賠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