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yu_911 wrote:
依現在的法規判.....(恕刪)


那有更好的解決方法嗎?

我有停著讓他過呢!!! 他連停著都沒停

凸01凸 wrote:
怎麼辦.....你...(恕刪)


已經正在修了
看車禍現場照片 我還未到他車道 就被撞了

董紅茶 wrote:
那有更好的解決方法嗎?

我有停著讓他過呢!!! 他連停著都沒停)


你迴轉就必須禮讓直行車先行,如果不幸發生車禍..究責就是:你未讓直行車先行.
現在講的是路權論,所以你是肇事主因.

而事故後對方有下車查看卻沒留下....這要看爾後的調查因由,有可能是肇事後逃逸(也有可能沒事).

就算肇事後不管現況先離開,他與你的事故肇責不會有多大的影響,

他的離開屬行政罰(肇事後逃逸或離開),因未有人傷亡...不屬刑事肇事逃逸
只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yanyu_911 wrote:
你迴轉就必須禮讓直...(恕刪)


我有當天車禍受傷的驗傷單

我有停下來讓他過 但他還是撞上了 都沒有煞車狀態~ 行車紀錄器是我自己提供的

他已經出面了 他已經 吃上一張 肇事逃逸罰單了

他說 他撞上我之後 這幾天也沒再 車禍發生事故本地
他口中講出 但沒有錄音
所以他跑掉 沒有當天 受傷狀況 就算還有另外車傷 他沒有在現場 爾後有問題他也沒有證據說 車傷哪裡來的嗎?

依目前狀況 他沒有受傷 但是有官司 怕我獅子太開口 想保險賠就好


這件事我看啊...簡單的結束為好,趁目前他不熟(法規)又覺得理虧下...

小錢可以解決的就竟快解決吧!你也不要往他方找甜頭了...雙方自我整理我認為是最好的結局.

因為...扯大了對你比較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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