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路人 wrote:這不叫車牌髒污,這叫偽造文書車牌不是監理站管轄的,車牌是刑法管轄的,要記得這一點這已經構成偽造文書了,沒有汙損這麼簡單(恕刪) 又是一個驚為天人的回覆~~~~讓我大開眼界~~殊不知..."文書" 在哪裡? 現在車牌變成"文書"了?那你把變造車牌這條放在哪裡?如果真的不懂...還是建議別亂回~~~ 不然妳快跟那位 E開頭+數字的ID有的拼~~
要搞到強制執行,恐怕要像這種等級的拒繳罰單被扣車根據樓上大大查到的狀況,這台ADD-3073已經是被註銷牌照了第 12 條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四、使用吊銷、註銷之牌照。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及第八款之汽車當場移置保管,並通知汽車所有人限期領回之。如果被抓到應該就被扣車了。希望這種查牌照情形的功能能夠行動化,下次發現這種車輛當場報警。
MILC wrote:之前往台東的路上遇...(恕刪) 車牌污損 條子都麻怕事 沒當場攔停 基本上不會開單的下次遇到這種垃圾 就打110檢舉 車輛疑似亮槍 還是駕駛疑似藏毒吸毒可能馬上就有警網上來追車分享一下我拍的餿水車.. 霧峰分局說看不出來無法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