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斌 wrote:
國道三跨槽化線+利...(恕刪)
PFG-935 wrote:
2015-09-01 20:43 by PFG-935
如果你"曾經"搶劫犯罪過,
看到有人搶劫,
難道就"不能"打110報警嗎?
曾做錯事,
看到別人正在做壞事,
不能挺身而出幫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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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也就是會反省不再犯相同的錯
請你先反省自己.再來說教別人.
鑑盤打打說教這樣的事.不是只有你會.我也很行
PO文是來警惕.糾正錯誤的行為.進而預防再發生
原作如果也做不良的行為.只會照成反效果
按照你的想法.請問做錯事的人.如果是為人師表.那你覺得適不適合
自栩是簡舉志工.卻也偶爾做出違規行為
然後以自己認為合理的概念來解釋
這也只有你才會想的出來.
你怎麼知道我不會反省??
自己亂猜?
下面這句不知講"幾十次"了,
我也會違規,也會紅線臨時停車,
我也會紅燈前車卡住,進退兩難,而越白線....
若被人檢舉,不會吭半聲,因為我當下違規.
但也因為我討厭違規的車,
所以開車也非常的要求自己,盡量不去違規.
你都引我前面文了,
那請問我前面講的例子,
請問哪一點是有哪裡有規定是不對的??哪一點??
所以當老師的,警察平常都要"完全不能"出任何差錯,
一出錯就離職,因為沒資格.
你意思是這樣嗎??
在台灣都市區車多跟小,巷子多,
我不太相信有人完全沒有違規過,
也不相信有人一生都沒做錯過事,
那老師,警察不就要全離職了嗎??
那犯錯,違規的人,
不就無法無天了??
因為沒人管啦.
誰規定檢舉志工都要完美,不能有"半點"違規的??
誰規定的??
法律??
還是你??
檢舉志工只是"採證" ,
開單是110來判決的,
不是檢舉志工.
檢舉志工因為知道人人都可以檢舉,
所以越會要求自己不去違規.
ps:留"問號"的是要回問你,
但依我遇到的超多個嘴砲的酸民的經驗,
你應該也是不會正面一一回應.
不是消失,就是當沒看到.
自以為明明做對的事為什麼還要被那麼多人酸?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因為自己在過程中也做了不好的示範.這跟法條沒有關係.
**因為老師/教練與考試只要求我們開車要專心**
然後就是俗話說的做賊喊捉賊.你不覺的很尷尬的地方就是在這裡嗎?
沒有做過錯不好的事.自然也就不須要解釋.因為你"理直氣壯.心地坦蕩光明"
酸文又從何而來
當警察的如果也做賊.誰還會相信他.反之要別人相信他就是他不去當賊
或者不要讓別人知道他當賊.
相同的.PO文就是讓大家覺得你這麼做是對的.對社會有幫助的.是整個群體所肯定的
所以這個社會上對原PO者也會有較高的道德要求.
而這樣的要求這是你自栩為"志工"要盡的社會責任.而且一點都不過份.
後面我就不用再解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