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三

跨槽化線+利用加速車道超車,

超了幾台車,再擠進來,

老是有這種車.

快30秒要繳3000元值得嗎....



文章關鍵字

文斌 wrote:
國道三跨槽化線+利...(恕刪)

路肩超車那幾台更該死吧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既然都拍清楚了,不檢舉是要幹啥呢?
中間有幾隻走路肩的,沒拍到車牌,真是太可惜了~~
真的非常討厭這種走路肩跟槽化線的駕駛....
若是我拍到,我願意睡覺前多花半個鐘頭簡好影片上網填單
給他個紅包~~
怎麼又是你 開車持相機拍攝

自己違規多少次 (新來的可以翻翻過去的文章)

別人都不行違規 自己都可以?

阿不就自己最大...

好棒棒

鬍鬚小哥 wrote:
怎麼又是你 開車持...(恕刪)


這點.....樓主要不要出來澄清一下吧?
畢竟一邊開車一邊拿攝影機不只違規也危險呀
不過也不是沒有可能,嘍主當時車上已經有專屬的"觀測手"
幫忙掌鏡拍攝呀~~
自己也去認領3000元消費卷吧!!
如果這麼常遇到的話

建議加裝一台往右側拍攝的紀錄器就好

這樣焦距在右邊, 不會有因為在鏡頭邊緣而模糊無法舉證的窘境

常有人私訊問我問題,

為什麼影片和別人不一樣,

我都直接回是相機拍,

從來沒有迴避,

也在私訊提醒我有快7-8年左右經驗,

千萬不要學!!


而01常有一些嘴泡,

久久就把這問題提出來一次,

但每每我回問,

請"清楚" "明確"的把哪一條法條抓來看看先,

真是怪,嘴泡的,馬上消失,

或裝傻當沒看到.


也針對相機拍違規有沒有問題的事,

問過板橋分局,國道專門的處理民眾檢舉的員警,

當初的2位員警也回答的不清楚直接跳過.

其中一人還提醒我[要注意安全,感謝我對交通熱心的付出...]


也有另土城分局打來討論某案件,

還特別問我,相機拍影片是如何加入日期時間.

但我講到一半,他聽不懂,就中斷了.



而也一直反問嘴泡的人,

如果真的有法條清楚的說開車不能使用相機,

如真有,

又有哪一條規定說,

因為不能用相機,所以不能拿相機來檢舉違規車?



一如以往,

嘴泡的,馬上消失,

或裝傻當沒看到.



如果你"曾經"搶劫犯罪過,

看到有人搶劫,

難道就"不能"打110報警嗎?



曾做錯事,

看到別人正在做壞事,

不能挺身而出幫忙嗎?


每次問,

嘴泡的,馬上消失,

或裝傻當沒看到.


開車也會違規,

看到前車危險開車,

不能檢舉嗎?

哪一條法條有規定?



檢舉違規,

和你是什麼人,

你做什麼工作....

曾經做過什麼事,

用什麼工具拍下.....等等等,

又有何屁關係??


難道"違規車的行為" 會因工具,

"違規行為" 就會變 "正確行為" 嗎??

不會吧!!


所以一些嘴泡的,

看不慣檢舉志工,

在01早就見怪不怪了.

尤其我又是很愛高調PO影片,

只要被那幾個看到"有機可乘"之處,

當然會又開始發作起來,

開始大作文章.


但,其實

有些嘴泡的人,的話,

己經看到麻木,懶得去理會.



為什麼?

因為前面路上有一蹼賽,

看到就閃了,誰會還去踩呀~~


PS:如果案件有同時提供行車影片和相機拍,

我都要註明,提醒員警.

以免時間不同步,

又打電話來問我哪個時間才對.

如果相機檢舉不合法,

就會不能採證,檢舉成案的.

這是其本常識.
台灣人開車一秒鐘幾十萬上下

當然能快就快能鑽就鑽

當乖乖排隊的都王八蛋
文斌 wrote:
常有人私訊問我問題,...(恕刪)


跑大車吃便當的老手也都是這種說法~安全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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