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就叫屎的話,那滿街都是屎了。
novocain wrote:
觀念技術都很威啊,...(恕刪)

advantage wrote:
那下面這個影片要怎...(恕刪)


這鍋老鼠屎裏,
居然沒有一粒粥
其實也不必特地上來PO一篇文!!
車牌清楚的話~就直接送檢舉就好!!
不管是什麼老鼠屎,就讓國家給他再教育一下吧...






其實每個車種都會有老鼠屎啦
只是多與少而已
如果就以肇事率或者違規數來說的話
重機跟汽車比還是小巫見大巫呢!
冷大俠 wrote:
其實每個車種都會有老鼠屎啦
只是多與少而已
如果就以肇事率或者違規數來說的話
重機跟汽車比還是小巫見大巫呢!
...(恕刪)


大貨車跟大客車:你把我放在哪了?
重機跟小汽車去旁邊玩沙!
開玩笑的!

同樣的話題不斷循環,老鼠屎 vs 老鼠屎!如同選舉時般的政治口水一樣,不斷的攻訐對方!
我說你違規,你說我也不遑多讓!
結果雙方老鼠屎還是一樣依然故我,一樣在道路上危害其他用路人!
便宜啦...根本沒什麼太大的規範作用
紅燈時超過白色停止線要900元,當然右轉比較省啊才600元

沒打方向燈路上多的是
路口燈號閃紅、閃黃,蠻多需要看眼科的人
重機超車馬力和車型大小有優勢,但雙黃線BJ4
闖紅的這個就非常的沒有駕駛道德

不過不分任何車種,全都是駕駛人行為

第 53 條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
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第 60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
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
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者,處
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
稽查。
二、不遵守公路或警察機關,依第五條規定所發布命令。
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四、計程車之停車上客,不遵守主管機關之規定。

ENZO55128880 wrote:
違規事項:1.雙黃...(恕刪)


想問樓主~既然有重機老鼠屎那汽車老鼠屎呢?

有什麼是汽車沒做而重機有的?

反而是汽車會做的重機不一定有做

trri888 wrote:
想問樓主~既然有重...(恕刪)

酒駕阿...
酒駕阿...
酒駕阿...
酒駕阿...
酒駕阿...
酒駕阿...
酒駕阿...
酒駕阿...
酒駕阿...
trri888 wrote:
想問樓主~既然有重機老鼠屎那汽車老鼠屎呢?

有什麼是汽車沒做而重機有的?

反而是汽車會做的重機不一定有做...(恕刪)


其實不管兩輪或四輪,有其獨特性的違規項目,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找就有了!
他有我沒有,我有他沒有......等等!無道人之短!
也不舉例了,因為沒有意義!

所以個人覺得針對違規問題來討論,譬如某某違規該怎麼改善之類的?

我把我的車開好把我的車騎好不違規,用正確的尊重其他用路人的行車觀念來駕駛,路上有違規就與警察同陣線作為無形的力量,來糾正錯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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