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這條應該可行第 47 條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一與四 完全符合快賞他紅單有人說要兩段式左轉, GOOGLE MAP 地圖裡沒看到任何標誌,只有地上畫框表示可直接左轉沒問題!
那個路口機車是可以直接左轉的沒錯,但是真的照法規來說 ;那個是雙向相加超過3車道以上的道路 ,機車是要兩段的~~每天早上這裡也是交通一團亂~~他一直跳針左轉的要看,我在想;你不也是左轉??況且一綠燈我就看過我左邊沒車;那他一定是在我左轉前沿路逆向冒出來的~~其實我脾氣是不好的 ,但遇到交通規則 ,我就很喜歡跟他人講道理跟法規 ,剛好遇到這個阿伯叫我搖車窗~我就跟你談談嚕~~在台灣很奇怪的是 ,大家都有翻過一次交通規則 ;但是都一知半解,禁止左轉也就是禁止迴轉,右轉車要讓左轉車先行,閃紅燈要停止再開,讓閃黃燈先行........這些當初教練不會特別強調的,很多人考完駕照就不會再去讀那本交通規則了~~甚至還有很多人認為左轉超過一半直行車就要讓(這條刪除了)~所以很多人搶著左轉 ,結果在人行道前遇到行人停下,被直行車撞上~我真的認為 ,雖然已經取得駕照了 ,有開車經驗後的一段時間 ,應該再訓 ,經由經驗再讓教練講解一些法規的立意~~在德國 ,小朋友要騎腳踏車上路 ,需要經過學校考試 ,得到一張小小的認證~~才能在馬路上騎車~16歲半可以開始學開車 ,17歲可以在旁邊有監護人的狀態下開車 ,18歲才能獨自開車~~學費加考照基本上2000歐元起跳~~沒有環場駕訓 ,只有直接上路練習 ;光是交通規則就可以搞一個月才考~~我去上過駕駛人教練師資班 ,也就是可以拿著這張證書去當汽車教練~~課程裡面"開車"這件事,只有假日一天,大家考照用的公式也是一本書給我們看看就結束了~~整個課程裡 ,都是交通道德跟法規的講解與介紹~~我真的覺得開車技術再好,開車觀念不正確 ;真的是害人害己~~
漢生東路左轉文化路,那個路口原本是屬于要兩段式左轉沒錯,自從捷運施工開始機車都直接左轉,交警也沒在管(可能想說給機車族方便 ),小弟也是直接轉(其實嚴格講起來是違法的),不過我絕對是外側轉,台灣某部份人的陋俗,沒有人教卻自動習得切西瓜技能。小弟開車時也在這路口碰過幾次同樣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