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家子弟 wrote:你居然會回他的文他...(恕刪) 負家子弟 wrote:你居然會回他的文他的文我都懶得回了你去找他過往的發文記錄就知道了根本是活在自己的夢想世界裡面 同意你....很久沒看到他的文章了, 我以為他已經昇天了結果, 又看到他文章
現在人預設他人立場思想很強...有些人小按個短喇叭都能遇上路怒族逼車有些人因為視線死角差點碰撞也會被誤認成逼車..........有證有據就去檢舉..你的證據有問題別人就會提出反證..就這麼簡單糾紛規糾紛不滿請上法院討公道....逼車事實就是該罰..兩碼子事情雙方互逼就雙方罰!!注意逼車這種行為絕不會單單只造成雙方危險是公共危險..違法還講什麼原因情況理由??先開罰單再說..覺得罰不對可去監理站申訴窗口辦理或上法院都有一定標準流程!!撇理由邏輯都能被鄉民作為藉口成立那麼酒駕不就可以講原因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