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親身經驗.一樣是 "連續未打方向燈任意變換車道" 外加一條 "行駛路肩"同一輛車.先是路肩竄出. 再來就一路耍帥沒打方向燈學螃蟹走路我剪輯 4 段影片分 4 次檢舉.承辦員警還特地來電告訴我.他只挑最重得哪一張開罰(行駛路肩 + 任意變換車道)因為同樣違規行為要距離六公里/六分鐘以上開罰.
哪個警察說什麼都要六分鐘才能再罰的,一定要讓他好好受一下法治教育只有超速 違規行駛路肩等狀態持續中的東西才有六分鐘的限制非狀態持續型違規,都是用次數來算的像是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都是瞬間的違規,沒有六分鐘的限制那個警察說這有次數限制,到時候就讓他好好法治教育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