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nata0727 wrote:
恩恩!!不過好家在...(恕刪)
法院判決還早啦
正常應該是要去跟承辦員警申請"初判表"
如果沒申請就不會有這東西啦~
初判表不會寫誰幾成、要花三千做車禍鑑定才會有詳細責任報告
初判表只會寫"主要肇因"、"次要肇因"、"無明顯肇因"之類的
申請一個禮拜後就可以拿到初判表了、看看初判表上寫誰是主要肇因
----------------------------------------
如果樓主的家人真的是路邊直接切出來迴轉
至少也有七成的責任!對方即使只是輕為皮肉傷、但也是傷啊!你方一定比較吃虧!
如果不是熟知交通規則的人、多半都會一心認為自己沒錯、是對方騎太快而不願賠錢
事情往往都會變成最壞的發展、想少賠一些、想多拿到一些賠償金、這都是人之常情!
認清自己是否有違規、承擔應負責任、不要貪心、坐下來好好談才會有好結果!
真的不要為了多付少付兩三千而讓事情變的更複雜、即使是爭一口氣、代價也可能超乎想像!
更重要的是、警惕自己!要遵守交通規則!
抱著輕忽的態度開車上路、是對自己與家人的不負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