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凌晨永吉路重大車禍-轉貼

很危險啊 旁邊都還有摩托再跑
新聞說男的劈腿小三 卻嫌小三有外遇...
EQ差還影響到大眾人身安全 不可取
那個女的應該也是神經質
才有辦法把那個男的逼成這樣

警察下車還慢吞吞的,好像不關他的事只是支援的而已

reddie0704 wrote:
那台車上的警察真的是瀆職 ..(恕刪)

你要不要問一下為什麼不幫忙,其實幫了還要被處份,
跨區處理是很嚴重的問題

另外就是去攔警車的民眾沒有說清楚狀況
wessley wrote:
你要不要問一下為什...(恕刪)


處份會比稍停看一下現場狀況來的重要???

若警察要這樣當,當到怕事的話

那OKAY,就別當警察了

不要每次出了人命就只會官方式說法請民眾諒解

真要這樣,要警察幹嘛?反正又不管事(越區嘛),廢掉不適任反應慢的警察就好啦

留下有作為的,叫阿嬤來都比他好勒

警察路過,猛一看很像是交通事故,這種事當然不急,照SOP流程處理就好了。

影片是路人在路邊拍,當然知道是雙方感情和EQ問題,才會覺得警察應該要馬上處理。

角度不同,衡量的標準也不一樣,只是警察判斷錯,錯過處理的的最佳時機。
台灣警察真難當,嚴格執法要被罵,寬鬆執法要被罵,不同轄區事務沒處理要被罵,又不是沒通報,當下人家也有任務執行中,現場錄影影片看來也像車禍事故,如果說是持刀砍人警察沒下來處理那就真的不對,罵警察大家都很會,真的自己遇到時不知道會如何?台灣現在已經變得很偏激,法治觀念也越來越薄弱,加上人民道德越來越低下,實在該修改一下法條,提升警察執法權力,不然刁民只會越來越多,不會減少,當然給予警察更高權力,相對的若警察知法犯法,也應該受到更嚴厲處罰,才能制衡,不過最根本還是要由人民的道德及守法觀念做起,不然台灣只會向下沉淪.
交通事故是警察的交通隊在處理的
所以經過看到沒特別嚴重或人受傷當然不會停下
後面演變成刑事案件..報案後就回頭處理
警察真可憐,交通警察要去處理刑案,刑事警察要去處理車禍...路上看到任何違規都要追上去,不管你是不是要去處理死亡車禍,不然有人會說警察不管事...
之前有看過一件車禍事故.也剛好有警察經過.也不是他們管的.
不過警車經過後馬上回頭做基本的安全維護.詢問人員受傷情形及連絡該管的單位
等所屬的警車到交給對方後他們才離開.
如果今天是一樣的處理方式.有人會說警察怎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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