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撞菜車肇逃菜販夫妻及騎士共3死

一尾哥 wrote:
這種事故講到並排去?? 影片多看幾次吧~
經國路同向這麼大條三線道,最外線應該算機車道吧!...(恕刪)

當時菜車與冷凍車就停在新竹經國路這個棟"雲門天廈"大樓前的這個車道上
所以你認為這是機車道?
因此不算併排停車?





一尾哥 wrote:
內線完全沒車,今天如果沒菜車沒冷凍車...它就不會撞車嗎?...(恕刪)

有人說它不會撞車嗎?
但如果當時菜車沒有違規併排停車在車道上
大貨車就不會撞到他是吧

何必因為違規並排停車而置自己與不必要的風險之中?

一尾哥 wrote:
重點28歲那個大貨車駕駛酒駕或打瞌睡才是肇事主因,..(恕刪)

非常認同!
酒駕撞死三人 過失致死而已 還能怎樣? 拿刀殺人都不見得死刑了 台灣也沒有鞭刑 皮一點老子沒錢想怎樣 免錢飯爽吃兩三年就放出來了 不痛不癢 島就醬 不意外
馬路如虎口,喜歡倂排,或是在路上隨心所欲
不是被人撞,就是弄傷別人付出代價!只是早晚的問題!

如果今天換成是機車撞上車後斗走掉.....
自己要併排停車
根本就是活該

如果沒有亂停車,也不會發生車禍.

臺灣應該改成絕對路權才對
把闖紅燈的撞死
把逆向的撞死
通通無罪.

只有這樣
大家才會守法.

夭壽,這三人估計發生甚麼事情都不知道吧?
開車真的要很小心
vivian520520 wrote:
馬路如虎口,喜歡倂排...(恕刪)


在新竹併排一直都是合情合理的

不過經國路那麼大條,他們是遭到死神召喚
若以路權來說,
是菜販"侵犯”到貨車的路權嗎?
所以貨車只有”闖紅燈","酒駕”等罰責嗎?
但話又說回來,紅燈時,該時間貨車就失去路權了,
對嗎?
反而是菜販併停,單純的違反交通規則嗎?
記得先前也有併停而置後方機車撞死,結果肇責算併停的。
這個案例卻是併停的死,大家好像歸責於貨車?
還是盲點在於只要酒駕,就算肇事主因?


看到小賢子 wrote:
若以路權來說,
是菜販"侵犯”到貨車的路權嗎?

大貨車是直行車 (先不論貨車是否闖紅燈)
菜車是違規併排停車並且占用到直行車道
相較之下直行車路權為大


看到小賢子 wrote:
所以貨車只有”闖紅燈","酒駕”等罰責嗎?

闖紅燈有罰則
酒駕也有罰則
但大貨車駕駛案發後1小時才測出酒測值為0.09
0.09算很低的了
但一小時以前事發當時酒測值並不知道,不過應該有公式可以推算。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規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 0.15 以上才會處罰


(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規定: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15 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者,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1萬5,000元~9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者,即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看到小賢子 wrote:
但話又說回來,紅燈時,該時間貨車就失去路權了,
對嗎?
反而是菜販並停,單純的違反交通規則嗎?

如果對橫向綠燈車道而言
當時紅燈的直行車是沒有路權的
但是本案例是闖紅燈的直行大貨車已經通過路口
繼續直行2.30公尺了才撞上占用直行車道併排停車的菜車
這責任又該怎麼算?


看到小賢子 wrote:
記得先前也有並停而置後方機車撞死,結果肇責算並停的。

好像是
但是當時機車沒有闖紅燈


看到小賢子 wrote:
這個案例卻是並停的死,大家好像歸責於貨車?
還是盲點在於只要酒駕,就算肇事主因?

0.09往前推算一小時是否超過0.15?
如果超過0.15才算酒駕?

A辣愛怕跑 wrote:
酒駕撞死三人 過...(恕刪)


看到這則消息
脫口而出 這種酒駕闖紅燈的垃圾真該以殺人罪槍斃

結果被老媽打槍....
"那個剛剛播出的謀殺兩個老人的謝依函都不用判死
那個賣飼料油的都無罪
...憑甚麼這個人要槍斃"

我輸了
這種事後投案... 確定是同一人嗎?

如果是有錢人犯罪.....

按台灣法官的的判法 無罪...

因為無法確定開車的是不是這位.....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