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朋友的家人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書"

右手骨折(撓骨)
骨盆腔骨折(恥骨)
人都被撞成手不好提腳不好走的狀態
你說這是擦傷?明明沒太大傷害?

我現在可以理解對方不願意和解的原因了

JET0607 wrote:
我和朋友要原始判決..
.(恕刪)
不知道那位伯父被告願意收多少錢來受這些傷?
為何對方會嘗出重大事故? 所以保險公司不給保險?
很明顯是獅子大開口或是趁機敲詐
能否請律師要求法院調資料查證一下?
JET0607 wrote:
朋友家裡收到這張 因為伯父開車左轉 未禮讓對象直行機車 導致擦傷 肇責是7 3比 不過對方開口要90萬

明明沒太大的傷害 最終保險公司答應要理賠40萬 不過對方還不太肯 還要要求私底下給更多錢

這張公文代表甚麼意思 有更好的解決方法嗎 請益



對方都兩處骨折了,還說是沒多大的傷害,只是擦傷而已.

恥骨骨折,大概有兩個月都不能走路.讓你坐也痛,躺也痛 趴還是痛
連最基本的上大號都很艱難的任務.別忘了還有斷了一隻手

而骨折的復原期大多是半年到1年左右的時間的,再加上復健的時間.
如果因傷不能工作, 零零總總加起來絕對超過40萬.

難怪對方會提告, 要是我也會提告.
多處受傷和骨折
這樣叫沒啥傷害?



克雷西歐部魯斯 wrote:
右手骨折(撓骨)骨...(恕刪)
JET0607 wrote:
朋友家裡收到這張 ...(恕刪)


骨折不是重大傷害,撞死才是嗎???

保險公司是依肇責比例定出賠償金額,並非會賠出你投保的最高金額,

若對方能提出他索賠90萬的依據讓法官採信,價差50萬就是被告自己要掏出來,

好好跟對方談,或許還可以不用掏這麼多.



眼觀耳聽 wrote:
骨折不是重大傷害,...(恕刪)
有個疑問,若保額足夠(例如人傷保到200萬)
那假設這個案例法院判賠90萬時
不是應該由保險公司全額買單嗎?怎麼會變成事主要自付差額呢?
先不說這只是聲請簡易判決,離真正判決下來還早得很
通常這時候提告的那方就可以去遞狀,請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如果最後判賠90,保險公司會依照投保的項目理賠
如你只保人傷200萬,但90萬是全部金額
那保險公司只幫你賠償拆開來人受傷就醫的錢
其他車損以及精神賠償保險公司能賴就賴

hoba wrote:
有個疑問,若保額足夠(例如人傷保到200萬)
那假設這個案例法院判賠90萬時
不是應該由保險公司全額買單嗎?怎麼會變成事主要自付差額呢?)
問了傷後的狀況 一個禮拜就自行出院 已經先拿了6萬元 當下出事故友人的長輩已經先行拿錢以及報案

對方也說沒關係 不提告

結果過沒多久就收到通知 這樣只光看字面上的傷害 是否真的有值這90萬

對方也自己說了快一年沒工作 是否年關近了 需要點資金??


我幫忙問了其他產險業務 說這不太合理 以及本身處理過的案件 整個臉部毀了 眼睛不對秤 這樣覺得要花多少

才能和解?? 答案是30多萬 當然理賠更高或者更少的大有人在 只要懂得法律一切條文 我想黑白任人說

只是肇責這部分是無法否定的 謝謝各位給的解說 我在和我朋友說明一下 也希望友人的事情能早點落幕

建議你上網找找,保險公司對於骨折住院幾天有非常明確的定義
撓骨是28天,恥骨是40天
有沒有住滿是病人的自由,醫院不會強迫,你也不能因此懷疑醫院診斷書

另外這90萬肯定包含:醫療,精神賠償,修車等等損失
你可以跟法官說一開始已經拿六萬出來,所以最多只願意再賠多少
但如果只想靠保險公司解決的話,等著哭吧
保險公司才不在乎你被告成怎樣,反正他又不痛不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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