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B濕吧 wrote:
車窗比小孩貴?...(恕刪)

經濟不好又生多又開車又粗心...心態又不佳,
人生失敗組...車比命值錢唉!!!
經常看這種需要破窗救人的新聞 , 總覺得為什麼不請違規拖吊車來 ,開門只需1分鐘內就打開了?

century2345 wrote:
經常看這種需要破窗...(恕刪)



哈哈哈

好另類的想法
AKB濕吧 wrote:
哈哈哈好另類的想法...(恕刪)



大家來猜猜開
這個夏天會有幾位媽寶上新聞?

兩篇都在嘉義?
見鬼了



這種不自己破窗還叫消防隊的,絕大部分都是要省錢
他們以為消防隊員都是開鎖專家,這樣就賺到免費開車門
似乎是t牌,不意外....嘉義市這幾位警消人員,好樣的

AKB濕吧 wrote:
車窗比小孩貴?...(恕刪)

有錢開買車,沒錢破窗又不細心...這種教育下的小孩真替他擔心。
如果就放著不理他消防隊員應該沒責任吧?

0933 wrote:
如果就放著不理他消...(恕刪)


若我是消防隊,我就繼續等下去。
AKB濕吧 wrote:
消防隊也太好心了吧!!!

剛剛看到這新聞實在...(恕刪)


是的,心很好,但方式不好,也是造成觀念偏差及自己與公權力不章的原因。

這事換在美國,若無法開鎖,就直接破窗,小孩救出來,確認健康安全問題,同時追查在場的成年人責任,若是涉嫌疏失等罪,會起訴。

台灣變成要涉嫌疏失的成年人同意,還要替他支付費用,否則讓小孩繼續受罪,呵呵呵,真是本末倒置。

所以,誰屌公權力? 連具有公權力的自己都搞不懂!

正確來說,這叫鄉愿與姑息。

追加,

之前在談美國學生駕照時有提過,學習駕照也就是未成年人的限制,第一年是禁止有20歲以下的乘客,除非是有成年人的乘客陪同乘坐。

原因就是,未成年的駕駛無法負法律責任,所以若有事故,無法對其他未成年乘客負責。也就是說,若是成年人的駕駛,例如本案,就必需負責。是否有刑責是另一件事,看小孩是否有受傷害,但忘記鑰匙造成小孩在高溫下威脅,是明確事實。警消人員是要以小孩的安全,受害者,為先,成年駕駛負責被破壞部分,因為自己的疏忽,是最低標準,其他再看。

小孩不是父母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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