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10公里寬限 交部擬取消

這對絕大多數的駕駛而言~
其實並沒有多大差別~
在高速公路會依照速限行駛的人很多~
原因是大部分時間車很多也開不快~
在市區or山路會依照速限行駛的人很少~
(限速40/50的路段太多了~大概沒多少人會乖乖照這種速限開車~)
大部分都是快到測速的地方才減速~

不過對於國庫增加收入倒是很有幫助~

法律是死的~執法是活的~
重點應該不是在抓超速一點點的那些人~
而是在抓那些惡意超速的人~
或是亂變換車道可能會危害他人的那些人~
或是酒駕/或是有三寶行徑的那些人吧~
以前一堆人想扣別人龜車的帽子,挑到沒得挑的時候,最愛說"你怎麼知道你沒有0.1秒的時間速度就剛好只有109?龜車無誤..."

如果真的成功的推廣了這種精確要求速限的觀念,讓交通部都考慮採納連1公里的誤差都不可以有,這些人是不是該站出來接受一下大家的表揚?
假如要減少超速所造成的危險

那應該朝向重罰,或是其他更有效的取締方式

會超速的人,速限怎麼改都一樣啦
怎麼沒人統計龜車所造成的車禍出事率呢?
統一市區高速都限制120不行嗎?


腦殘無藥醫
咱們家的牛車上路有望了!
寬限值這事拿到檯面上來說,徒增困擾。

法律就是要明確,速限100就是超過100會被開單,
但在執行上,照相機可以設定該路段速限加10公里再啟動。
當然了,也可以改為加5公里再啟動,有個變化在,
讓人摸不著頭緒最好。

不過另一方面心贊成全面檢討路速限是否合理。
要改其實不是不可以,反正現在大家看到速限指示及測速照相,都會自動抓個10公里寬限值來行車。那原先限速80的改為限速90也沒差。
重點是很多地方速限低得不合理,這該有全面檢討。

泡泡&Blue wrote:
https://tw...(恕刪)


這些官員頭殼是xx了嗎???

這些官員頭殼是裝xx嗎???

應該要規定100CC以下、10hp以內、極速40km/h的車輛才可在路上行駛啊?

其他規格的車輛一律禁止研發、製造、進口、代理、銷售、販賣!!!
我是不知道有沒有明定寬限值這東西啦。
不過待過交通隊的經驗(替代役),
學長有告知為了省事所以不會抓超過10公里內的。
(民眾申訴他們又要多花時間打報告)

一些交通違規照片比較有爭議的他們也會先過濾,
不然不小心送到有爭議的申訴成功還要被扣考績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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