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特仕版驗車不過!!

一、交通部公路總局96年7月3日路監牌字第0960029258號函示96年度第4次公路監理車輛工作圈結論第2案: 除「計程車」外其餘車輛更換輪胎者依下列規範檢驗:
1.換裝後其前、後輪距與原登載相同。
2.換裝後輪胎外徑尺寸與原登載輪胎外徑尺寸,經換算後在2%誤差範圍內。
3.輪胎外緣不得超出車身。
4.換裝後前輪不妨礙轉向操作靈活者。
5.換裝輪胎胎面面寬及輪圈尺寸與原登載相差在二級內為原則【例如:175/80 R15最大可換裝195/70 R15,195/55 R15最大可換裝215/40 R17】,如能確認不妨礙轉向操作者,不在此限【逾二級以上者須檢具原廠確認無安全疑慮之文件】。
二、依上揭函示變更輪胎尺寸受檢車輛,毋須辦理變更登記。

E39520 wrote:
汽車輪胎尺寸變更檢驗執行


另外,汽車不得變更項目
一、底盤設備:
(一)方向盤位置。
(二)傳動系統設備:指汽車之排檔型式、驅動方式、變速箱及齒輪箱。
(三)煞車作用設備:指煞車作用種類(總泵、分泵及油管)及防滑煞車
系統。
(四)懸吊系統:指支臂、三角架與連桿機構。
(五)軸距規格。
二、引擎設備:指引擎之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氮氣導入裝置設備。
三、車身設備:
(一)車身外附加燈飾。
(二)車燈噴色或貼膠紙。但黏貼電子收費裝置後符合規定者,不在此限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項目。
機車下列設備規格不得變更:
一、引擎設備:指引擎之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氮氣導入裝置設備。
二、車身設備:車燈噴色或貼膠紙。
三、排氣管數量或其左右側安裝位置。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項目。

sis666 wrote:
老舊德國車的發言 ...(恕刪)



你回復真好!!哈哈,我笑了
自己去監理站驗一次你就知道了,我去年11月賣掉2003年的cefiro 3.5,我約買家去監理站驗車過戶,
原廠是16吋鋁圈我改裝17吋的鋁圈,檢驗員看了一下說沒問題,很輕鬆的就驗過了,也是去年11月我又
開我的2002年的SAVRIN休旅車去民間代驗廠,原廠是15吋鋁圈我改裝16吋的鋁圈,檢驗員看了一下說
這不行喔不能驗過,我拿出前面的資料給他看,我又說前幾天才去監理站驗車過戶16吋鋁圈改裝17吋的鋁圈
都沒問題你們代驗的懂法規嗎?請把法規翻出來是哪一條說不能改鋁圈,我改圈胎和原廠胎的直徑誤差是在0.3%,
民間代驗廠就碎碎念的說驗好了,建議你直接去監理站驗,並拍照紀錄下來,半年後再到民間代驗廠給他們看!
拜託光看到隔熱只要撕除才驗的過
就知道根本就是話唬爛 = =
有裝小包,改輪圈(加大一吋),改音響,改霧燈,貼隔熱紙,
我是在一般外面的驗車處驗車,
倒是沒遇過這些問題~
原廠16換19 後輪還275/35做camber -3.5度 已經去正規的驗車驗了三次沒有不過的
可以賣人家改裝配件.卻不讓人驗車驗過.這個政府是閒事情不夠多不夠亂嗎?

如果不讓人改裝.就不要讓改裝業者開店

真的是無救的政府
要撕隔熱紙才能驗車,這是在中國吧,以前有遇過

zeanmar wrote:
拜託光看到隔熱只要...(恕刪)

去監理站驗拉!
他才不管你鋁圈卡鉗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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