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epix~鋼 wrote:這一種的打110不是比較快,就算人在車內沒辦法開單也會趕走八...(恕刪) 打110是下下策只要不是非常嚴重的違規何必麻煩警察大人專程跑一趟呢?110警察接到通報再過來可能要十來分鐘以上搞不好對方早就跑了就算警察來了通常只是驅趕而不是開單驅趕對於違規駕駛而言不痛不癢只是暫時開走等警察一走再停回來就好有用嗎?順手拿起手機將違規車輛車頭車尾拍幾張事後上網檢舉只是舉手之勞
HermesParis wrote:打110是下下策只...(恕刪) 沒錯,拍照&錄影檢舉就對了警察勤務多,這種違規停車的小事他們都慢慢來然後違規駕駛還會和警察盧,又造成警察困擾直接檢舉賞牠罰單最快速有效
corolla16 wrote:臺南市警察局一直強調交通零容忍,但每次看到這種紅線停車場,就直搖頭。 官話,您信?junsport1983 wrote:那就照檢舉達人回文那樣,直接投訴該員警了 投警政署長信箱,交縣警局處理,不是查無此事,就是加強宣導
小弟身旁有人被如此檢舉過他紅線臨時停車(違規),檢舉照片一樣是行車紀錄器掃過去拍車尾隔熱夠黑看不到有無駕駛他很豪氣的寫申訴書說:請警方舉證1.臨停有無超過3分鐘 2.駕駛座內到底有人還是無人?就這樣該罰單被撤銷了。我是認為要檢舉,就要證據明確,駕駛室有人無人不只是罰條可以玩的部分,也是罰單能否撤銷的關鍵。所以還是下個車拍個前後車頭、駕駛座最標準。
蝴蝶吻 wrote:小弟身旁有人被如此...(恕刪) 紅線停5秒都算違規停3分鐘以上&駕駛座沒人=停車(罰款較高)停不到3分鐘&駕駛座沒人=臨時停車(罰款較低)你朋友應該是黃線臨停被拍,不然就是你說錯再不然就是員警無能連交通法條都搞不清楚還有,我也會用行車記錄器檢舉紅線違停只要車頭車尾的前後影片都有錄到紅線,且>10秒檢舉成功率8成以上 現在檢舉交通違規沒有錢,罰多罰少對我來說沒差而且白天陽光反射前檔,晚上配上黑色前檔隔熱駕駛座要拍清楚其實難度蠻高的只要有開罰我就覺得檢舉有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