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檢舉紅線違停的技術門檻


corolla16 wrote:
地 點...(恕刪)


這一種的打110不是比較快,就算人在車內沒辦法開單
也會趕走八

Finepix~鋼 wrote:
這一種的打110不是比較快,就算人在車內沒辦法開單
也會趕走八...(恕刪)

打110是下下策
只要不是非常嚴重的違規
何必麻煩警察大人專程跑一趟呢?

110警察接到通報再過來
可能要十來分鐘以上
搞不好對方早就跑了

就算警察來了
通常只是驅趕而不是開單
驅趕對於違規駕駛而言不痛不癢
只是暫時開走
等警察一走再停回來就好
有用嗎?

順手拿起手機將違規車輛車頭車尾拍幾張
事後上網檢舉只是舉手之勞
HermesParis wrote:
打110是下下策只...(恕刪)




沒錯,拍照&錄影檢舉就對了
警察勤務多,這種違規停車的小事他們都慢慢來
然後違規駕駛還會和警察盧,又造成警察困擾

直接檢舉賞牠罰單最快速有效

corolla16 wrote:
臺南市警察局一直強調交通零容忍,但每次看到這種紅線停車場,就直搖頭。

官話,您信?
junsport1983 wrote:
那就照檢舉達人回文那樣,直接投訴該員警了

投警政署長信箱,交縣警局處理,不是查無此事,就是加強宣導



轉給局長和市長,應該會有回應吧,不然台南市的車只要隔熱紙貼全黑不就無敵了,市長可以接受這種漏洞?
wetty wrote:
投警政署長信箱,交縣警局處理,不是查無此事,就是加強宣導


官官相護嗎? 難道非要搞到投訴記者才能有檢舉和施壓的效果...? 這政府哦...
車頭一張.....車尾一張.........車頭拍完直接拍車尾......不用等.....10件過9件
你都建議很好,我來轉市長信箱看看。謝謝你。
wecotu wrote:
轉給局長和市長,應該...(恕刪)
小弟身旁有人被如此檢舉過
他紅線臨時停車(違規),檢舉照片一樣是行車紀錄器掃過去拍車尾
隔熱夠黑看不到有無駕駛

他很豪氣的寫申訴書說:請警方舉證1.臨停有無超過3分鐘 2.駕駛座內到底有人還是無人?

就這樣該罰單被撤銷了。

我是認為要檢舉,就要證據明確,駕駛室有人無人不只是罰條可以玩的部分,也是罰單能否撤銷的關鍵。
所以還是下個車拍個前後車頭、駕駛座最標準。
蝴蝶吻 wrote:
小弟身旁有人被如此...(恕刪)


紅線停5秒都算違規
停3分鐘以上&駕駛座沒人=停車(罰款較高)
停不到3分鐘&駕駛座沒人=臨時停車(罰款較低)

你朋友應該是黃線臨停被拍,不然就是你說錯
再不然就是員警無能連交通法條都搞不清楚

還有,我也會用行車記錄器檢舉紅線違停
只要車頭車尾的前後影片都有錄到紅線,且>10秒
檢舉成功率8成以上

現在檢舉交通違規沒有錢,罰多罰少對我來說沒差
而且白天陽光反射前檔,晚上配上黑色前檔隔熱
駕駛座要拍清楚其實難度蠻高的
只要有開罰我就覺得檢舉有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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