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當初這個好像是馬在當台北市長時宣導的法令吧! 從那時起在台北市行人路權最大.
這個法規搞下來不管是汽車還是機車都會幹翻天. 因為市府只會給行人路權但卻沒有好好教育路人什麼叫快步通過. 在台北市很多大的重要路口都會看到一個景象, 綠燈了行人慢慢走. 右轉的一堆全卡死在那(可以參考中山北路跟士林中正路口就是很好的例子.新北市在景平捷運那是更慘) 上下班時間有時一個綠燈還無法完成右轉.
我看過最離譜的是在承德路跟劍潭路口. 公車要左轉轉不過去. 因為下課的學生一下前進一下後退在斑馬線上鬧著玩. 搞到那個公車司機起肚爛開窗直罵, 你們在這樣要走不走是要我碾過去你才爽是嗎?
台灣的教育以及法規真的是要好好的改一改. 法規訂是沒關系, 但一直不好好教育只是會出更多循著法的漏洞的三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