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ai5059999 wrote:沒事找更大事發生!!後果 自己承擔!!..(恕刪) +1感想...目前沒事-->預謀搞個中事-->以後可能會有大事既然前提是不能搬家你認為中事之後大家還能至少像目前相處嗎?
殺女童的很久以來就是問題人物,偏偏這種東西有人權保護,想怎麼樣的人都不敢對他怎麼樣…他犯案後,所得到的人權更加膨脹,一堆人想把他怎麼樣,卻有公權力在保護…入獄後,把他稍微怎麼樣的已經受到司法譴責…所以樓主也不能對你鄰居怎麼樣。
Mirage-Ulysses wrote:前幾天我也差點不小...(恕刪) 我大概是跟你一樣的處境,反正他是鼠拉一支也 也不敢怎樣啦只剩眼球功能新聞是指?台灣現場的處境就是搬家來躲惡鄰??不理他,當他是空氣是我現在的作法。
dsp9999 wrote:你動機都不純了,當...(恕刪) 在這發問我有想過,什麼動機都不用提,單純提問,也許大家的動機都會更有其他方法,但我提一個明確的動機,會讓這作法看能不能得到認同,不認同是沒有去做的。